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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试用期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存在不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因此,用人单位对此比较重视,纷纷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是有很多。
很多未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既然是试用期,等试用了以后再签也不迟,不试用怎么知道员工是否是单位需要招聘的.人呢。这种认识和想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未订立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一般是规定在劳动合同里面的,如果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该如何明确呢?发生争议后该怎么解决呢?所以,在试用期间就是要签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对对方的考察期。
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一步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甲方按月发放。加班工资按 /小时计算。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工厂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的第一月内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费用共 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见公司用工制度)。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法规定不可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可以用做正式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专职白班司机,作息时间为早7点到晚7点,逢停运日休息。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交付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作为风险押金,一直到离职为止,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章或事故处理,甲方予以退还乙方。
五、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按乙方完成任务的百分之30提成计算,奖金另计。(完成任务的多少按每日营运现金计算)
七、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和出租车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车主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尽忠职守,维护甲方利益。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检查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甲方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甲方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一、乙方在职营运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二、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
为了确保行车的安全,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频率,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责任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甲方交通法规教育,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自觉遵守运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车容整洁,标志明显,计价器有效,各种服务证齐全有效。
4.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车主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机良好。
6.积极配合甲方和车经营者做好其它各项安全工作。
(二)甲方责任
7.行使职权,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
8.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三、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甲方财物,否则,一经发现予以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今年9月,小张从一家国企跳槽到某私营企业。当初,该私营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称,进公司后马上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后,小张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却称,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不合理?一般来讲,公司对新进的员工都有一个试用期,但该私营企业还有见习期,不知道试用期跟见习期有什么不同?
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于现在找工作比较困难,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劳动法律知识欠缺,常用“试用期”来蒙人,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的目的。
事实上,《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有无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在于,使员工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劳动岗位和职责、劳动条件等内容,有利于明了和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假如员工或用人单位想辞职或解聘员工时,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需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在于,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试用期总让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公司延长试用期怎么办?公司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试用期期间能请假吗?在试用期离职的话,应 该提前多长时间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万不要因为身在试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争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着要开始一段新的试用期!
Q1:试用期到底应该多长:一个月?二个月?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HR 总监:在早先前某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自己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但具体计算试用期,还是要依据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期限来设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即,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可约定为二个月,但不 能超过二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还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HR 总监:试用期是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 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如果因为调换了部门,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的话,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 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Q3:总公司、子公司的试用期是通用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HR 总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 再设立试用期。同样,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可以设立试用期。 但要注意,关联公司中,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
Q4: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
根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HR总监:依此规定,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 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如果要留下良好的职业口碑、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应估算你手头的工作,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不过依据《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 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注: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HR 总监: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这种 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到 底怎么样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那么企业 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Q6:试用期内可以休假吗?
HR 总监:假期分很多种,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期,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安排的特点,假设试用期过 后,员工仍然有机会使用年休假的,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的请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单位有权利拒绝试用期内的员工请假。
HR 总监:试用期必须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都不作数。至于试用期内病假比较多,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 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一年的劳动合同只能设立两个月的试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长。如果是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上限是六个月,那就看第二个方面:双方协商一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也可以变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试用期。
一、试用期的作用
适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员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新聘请员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员工也有时间考察、了解公司是否适合自己的发展。因此试用期实际上是一个双向考察的时期。
二、试用期的`长短
为了规范公司的试用期长短,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密切相关,具体标注为: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上诉期限中,“以上”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也就是说,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可以为一个月,一年期
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以为两个月,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为六个月。
同一公司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换岗位后都不得重新约定试用期。同时,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在所谓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前先行签订试用期合同是错误的做法,其法律后果将会是试用期不成立。
三、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除此之外,员工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等基本劳动权利,但是对于公司给与的一些额外的福利待遇,例如通讯费补贴、上班交通补贴、商业保险等,则可以在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约定,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给予。实务指南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XX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年月日参加工作,年月 日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试用期劳 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 日,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签字:
年月 日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完成之日止。任务完成以 为标志。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B. 身体状况
C. 劳动技能
D. 工作能力
E. 团队精神
F. 其他
试用期的相关约定: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甲方:签定日期:---------------
乙方:编号:----------------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 乙方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如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员工业绩突出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被正式录用,方可办理各项保险手续,试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项保险。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