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给班里同学每人买了一个糖,大家都很开心。声明一下,昨天不是我生日,也不是什么特殊节日。这还要从前天下午发生的事说起。
前天下午,我和姐姐早早来到学校,在学校路口遇到值日的同学,她给了我一块口香糖。我经不住“诱惑”,高兴地剥开吃了。进教室后,我看到老师并没有发现我嘴里有糖,就放心地大嚼起来。
第一节是作文课,本以为我坐在最后一排,又低着头写作文,老师一定不会发现我吃糖,就一边吹泡泡,一边写作文。就这样“平安”无事的快到下课,因为没有受到老师的警告,我想:哈哈,吃了快一节课老师都没发现,还得意地吹了一个大泡泡。
可现实总是爱捉弄人。老师突然来了一句:“王樱霈,把糖吐掉。”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我吓了一
跳,原来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没有逃过老师的“火眼金睛”,可笑的是,我还自以为是认为老师没发现。我灰溜溜地走到垃圾桶边,乖乖地把嘴里的口香糖吐了。
第二节快下课,老师突然叫到我,余柯萱,符子禾。在去讲台的途中,我无意中发现口袋里竟还有一颗红枣,作为一个“小吃货”,我哪能抵挡住红枣的“诱惑”,当然二话没说就塞嘴里了。到老师面前,老师又发现我在吃东西,就严厉地批评道:“你太不像话了,上节课让你把糖吐了,现在又在吃?独乐不如众乐!罚你明天给全班每人买一个糖,听到没有!”我知道自己错了,就无奈地点了点头,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我不该上课吃糖,更不该自以为是的以为老师不知道,无视课堂记律一错再错。这都是“糖”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