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它和水、空气一样,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天,我要推荐的是荣获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书中讲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却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幸运地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气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最有爱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汇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柴斯特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看这本书时,我觉得第十三章“大出风头”十分精彩。大家都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柴斯特,想不到一只小小的蟋蟀竟能唱出莫扎特的
《小夜曲》。柴斯特觉得,不就是一点皮毛吗?小意思!经过不懈的努力,它终于越来越火,登上了《纽约时报》和《美国音乐》这样有名的杂志,所有的歌迷都为它神魂颠倒。
这本书的语句也非常优美。比如这句:“于是,一切都安静下来,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空虚,仿佛整个车站始终都在等待那些成群的人潮投向它的怀抱……”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友谊足以温暖这个寒冷的世界。任何度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都会记住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对于蟋蟀柴斯特来说,出名非它所愿,纯粹事出偶然。而自由才是它的自我选择。重温一下柴斯特的故事,能够激活我们对于昨天的温暖记忆,对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这就是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它内容丰富,格调健康,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聆听自然的乐音,感受心灵的旅程,那份美好的情感值得一辈子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