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的深秋,一个女婴来到这个世界。十二年后她从一个不懂事的孩童蜕变成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少年。她就是——我。
听妈妈说,婴儿时期的我胖嘟嘟的,皮肤白又滑。现在,我每逢看以前的照片都会捧腹大笑。
时间老人按下时光机的快进键,一转眼,就背起书包上学堂了。那时的我不爱上幼儿园,哭着闹着不愿去,每次都是被父母拖着拽着进幼儿园,后来在幼儿园里结交了不少小伙伴,便慢慢爱上去幼儿园,开始喜欢上学习。
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毕业生了,六年级功课虽然佷紧,但我依然佷爱看书。每次看书我总是像饿狼扑食般的速度“啃”起来。有一次,我要坐车去外公家,在
车站里,车还没到,我便拿出名著看起来。N分钟后,我抬头一看,见一辆近似外公家的车,便上了车,在车上我完全忘记这是在晃动的车上,津津有味地融入书的情节里。不知过了多久,师傅说到站了,我才如梦初醒,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好。“咦?外公家怎么变化了?”噢,我居然上错车了,回到了老家!还好是老家,我连忙回老家找爷爷,跟爷爷说清后,终于回到了外公家。经过这件事后,我明白了做事不能三心二意。因为爱看书的缘故,手抄报常得奖,年年获得“三好学生”,四年级就当了大队委。
六年级只是人生的一个初始阶段,我会用最真实的自己把人生的坎坷之路画一个直直的感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