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先生,我还能记得刚买你时你火红的衬衫是那么漂亮,笔尖金光闪闪。如今,我却把你弄丢了。
钢笔先生,在没有弄丢你时,你已经很脏了。你身上的火红颜色也掉了很多,笔尖写字也写的不那么顺畅了,身上有很多被刮的“伤痕”,甚至还有点裂痕。
钢笔先生,我还记得是周六有一次上补习班,本来是应该要用铅笔写字,可是,铅笔断了,于是,我只好用你,但是因为我的粗心,我把你丢在了那里。那时,我想你一定很难过,我不知道你是
被老师收走了,还是被其他小朋友拿走了,不知道你还能不能回到我笔袋里。
如果你还能回来,我一定会把你送进最高级的医院,让你的伤痕好起来;如果你还能回来,我一定用最天然的红色,将你再次变的红彤彤亮闪闪;如果你还能回来,我会用山林里无污染的泉水给你洗净身体。
我现在虽然又有了一支新的白色钢笔,但我还是很想你,钢笔先生,你现在还好吗?
我们很有可能不会再见面了,你要好好照料自己,当然,假如你回来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