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姓王,不喜功,不慕利,爱读书,喜书法。
——题记
刚刚步入初中,就喜遇先生,那时他教我们英语。由于小学的几任英语老师严厉至极,所以在见先生前,内心似乎唱着忐忑,初见先生,却让他刻在脑海中。
先生一米七五左右,高鼻梁。眼睛虽然不大但炯炯有神,穿着整洁不要以为眼睛是“博学”的标志,先生虽不戴眼镜,但是大脑中却被知识塞得满满当当;不要以为严厉是老师的特点,先生虽然和蔼,但却带给我们无尽知识。
仰慕先生,是从他的讲课开始的。不要以为英语学起来十分枯燥。先生讲课时,幽默风趣中不乏严肃。而且他常常会给我们举一些例子,再枯燥的内容也会变得趣味无穷。先生在课堂上还会给我们迁移拓展,有时候会讲到各国风趣。殊不知这样不反增添了课堂气氛,而且还让我们大开了眼见。
但是,有一次我还是惹先生生气了。记得那次刚刚交上了一张预习的句子,或许是自己还是没大懂吧。所有的过去式全部写的是现在进行时。我光荣地被“先生”请到了办公室。这是我第一次进办公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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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先生铁青着脸,生气的把试卷给了我。望着试卷上的红叉叉,我才知道了错误。先生面无表情,质问我“why”。我一时支支吾吾了。先生静了静:“一个优秀的学生首先具备地就是细心,这种低级的错误竟然还在犯。连起码的认真都没做到,你还怎样去不断提高自己水平呢?”。我见得当时偷偷瞟了一眼老师、眼里写满了对我的无奈。先生拿出笔,在帮助我一块改正,在先生的帮助下,我开始了自己的“细心”生涯。先生偶尔走到我身边,帮助我修改笔记。
仰慕于先生,还是因为他的书法。有时候他轻轻地在黑板一挥,行云流水般文字出现了。在我们揣测草书和一片啧啧地赞叹中。我看见了他偷偷笑了。脸上好像开了花,那神情完全像一个拥有棒棒糖的孩子,快乐和满足不溢言表。先生还喜欢揣读各种各样世界名著,偶尔在课堂上兴致勃勃地讲起一段。偶尔看到先生在课堂上讲到兴奋处,“手舞足蹈”时,我也会偷偷笑。
万幸,可以遇先生这样的老师,不幸,只与先生相处了短短几百天。但是良师无须多,我还得遇先生而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