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一说去姥姥家,我总是兴奋不已,因为那里有我思念的东西。
那时,爸爸妈妈嫌我太小,不能养宠物,而姥姥家养的狗,却成了我梦寐以求的小伙伴。
它的样子憨态可掬,走起路来一颠一颠地,两只眼睛总是不停地眨着,耳朵则耷拉在它浓密的金毛上。它跑起来迅如疾风,威风凛凛。以前,我对这条狗爱护有加,但也不时顽皮几下。一会儿我便笨拙地骑在它的背上当马使,用小手轻轻拍打着金毛的屁股,而这位“狗先生”总是漫不经心地甩一甩毛,我便“扑通”一下跌到了地上。
当然,当时的我很小,而那只狗又很庞大,即使卧在地上,也像个巨人。在姥姥家的每一天,我总是不由得拉着它出去散步,一个小孩牵着一只“庞然大物”在街上遛弯儿,必定是一道别样的风景。而我牵着的那条狗总是不让我省心,只见它扬着头,踏着小碎步,像一位彬彬有礼的王子。但它的行为使我对刚才的想法产生了悔恨,它一会儿大幅度地甩着毛,害的被它的动作而甩起,它一会儿又疯了似地跑,然后又猛得停下。而它疯跑时,我又不得不跟着狂奔,它停下时,我又因为没有刹住车而一下子栽了过去。这只狗扰得我心神不宁,狼狈不堪。
正当我喘息之时,金毛好像闻到了一
股浓浓的肉香,于是便像被鬼抓住了似的,疯狂地挣脱掉了套在它脖子上的狗绳,朝马路对面跑去。我顿时也慌了神儿,抓着被它挣脱掉了的狗绳,跌跌撞撞地追随着它的方向奔去。好不容易到了马路那头的我,来不及擦快流进眼里的汗珠便开始到处寻找它的身影。终于,在一家卖肉的铺子前找到讨好肉摊主人的那只没有出息的狗。我匆忙跑过去,一把抓住它,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把它硬生生地拖走了……
之后,我一有空就来找它玩儿,它也极其乐意地配合,我们成了亲密无间的“好伙伴”。
但那样无忧无虑的日子很快便结束了。第二年的正月里,我又要回姥姥家了。同往常一样,我激动地急忙给姥姥打电话询问那只金毛最近的情况。这时,电话那头却传来了低沉的声音:“它不见了!”“什么?怎么不见了?”“大过年的,家家户户都在放炮。别看那狗个头那么大,胆子却小得哩!那炮声给它吓跑了……”“那找到了没?”“没……”然后,电话那头便成了一片死寂。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听说那只狗的事。
八九年过去了,我并不盼望它还能回来,而我那思念也渐渐没有了着落。但它那机警的双眼和那泛着金黄色的毛发的身影却在眼前挥之不去——我最好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