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们。这些人们在一起,汇成了我们多姿多彩的生活,他们让我们的生活不再单调。
记得有一次放学的经历,至今想起来还让我愤愤不平。
那一天,晚霞正悄悄爬上天空,染红了天空的一角。我正坐在爸爸车后座上欣赏沿路的风景,可惜这条路太陡了,路上一个坑接着一个坑。可又没办法绕过去,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所以爸爸只好把车开的很慢。此时,对面走来了一个人,我不以为意,认为这只是个路过的。可事实告诉我,我错了。等到一人一车交汇的时候,那个人突然一个“不小心”,让我们的车“撞”到了。
那人捂着他被“撞”到的胳膊,大声叫道:“你们是怎么开车的!都撞到人了!快停车啊!”爸爸闻声,缓缓地停下车来。那人见了,立马跑过来,似理直气壮地道:“你看看怎么办吧,撞到我了!我可是靠力气吃饭的,这胳膊伤了,至少一星期不能
干活了!你看看赔多少钱了事吧!”我这才看清那人的面貌,一看到他,我就想到了一个词——贼眉鼠眼。爸爸紧跟着理论道:“我这也没开多块啊,不至于那么严重吧。”那人听了眉头紧皱,双目瞪得溜圆,活的像只老鼠,他说:“怎么?你这人还想赖账呢!撞了人还不赔钱!”他说得越来越大声,似马上就会和我们吵起来。接着,从路旁的小道里钻出来一伙人,在不远处望着我们,好像在无声地威胁着爸爸。爸爸也看见了,没法,只好从钱包里掏出几张红票子,放在那人手里。随即转身回车,起火,带着我走了。我不服气地跟爸爸说:“爸爸!我们开得这么慢,他最多也就被蹭到了一下。他这人分明就是来碰瓷的,想讹我们钱!”爸爸语气无奈:“唉,我这也没办法啊!现在这种人是越来越多了!”我听了,只好作罢。
经过这件事后,我真希望能有法律来管管“碰瓷”这件事。这样的真让我愤怒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