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于淘宝上一次偶然的邂逅,第一眼就被模特粗粗的麻花辫吸引,神情恬淡,眼神纯净,一袭素色碎花的衣裙,优雅中透出未泯的天真。我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
记忆随时光回溯,定格一段纯美的年华。那时我总是编着麻花辫,夏天穿着或碎花或纯色的棉布衣裙,春秋以橄榄绿、土褐色为主,冬天则是厚重的灰、黑。四季不变的帆布鞋承载着轻快的步子,一路宣泄着外婆的宠溺。她用爱,缠绕成茧,层层把我包裹。
对于我,所有的爱与温暖都停止于十八岁。外婆的离世,将我带至绝望的边缘。我变得越来越沉默,常常在一个人的深夜里,流泪到天明。就是在那段日子里,我遇到了他。只为了一句承诺的温暖,便决定交付一生,背负着与家庭决裂的罪,毅然与他牵手。我以为,围城里,有他的爱温暖着,我会幸福地渡过一生。
甜蜜的回忆让人沉溺,痛苦的回忆让人心碎。我的心,在外婆离开的时候已经碎了,与他一起走过的十一年,不过是将碎了的心重又研磨成粉末。不愿再去回忆失败的婚姻,当我挣脱出来,有种重生的惊喜,才明白凤凰为何浴火涅槃,蝴蝶为何破茧,经过了挣扎与磨砺,只为赢得更绚烂的人生。
不爱就不痛了。我剪短头发,中性的衣着,只为掩饰内心的伤口。微笑是最好的面具,所有的喜怒哀乐深藏于心。在单位,我是工作狂人,用成绩摧毁背后议论的小人;在女儿面前,我是严厉的母亲,教育她自立自强,凡事不能依靠别人;在父母面前,我是孝顺的女儿,为当年的叛逆赎罪;我变得尖锐、凌厉、强势,以男人的标准衡量自己,尽管我处处优秀,但所有的爱都避我远之。我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我怕再受到伤害。直到,与他相遇。
确切的说应该是重逢吧。他来找我,是想圆一个年少的梦。他说,时间能改变一个人的外表,却颠覆不了一个人的内心。他循着自己的心声来看我,一切都还停留在校园里那些想象。没有太多的交谈,无论我怎样改变,永远是他年少时喜欢的那个女孩。他说,别再委屈自己,懂你的人一眼就能看透,你是一个温婉美丽的女子,岁月以这样的方式赋予你坚韧,是让你变得更加完美。我在你的小说里,看到了你繁盛丰盈的心。
感动于他的相知、相惜,却不能把心交付。他,是灵魂的伴侣,亦是督促我进步的良师。我重新拾起写作,于咖啡的醇香里,把沸腾的血液幻化成动人的文字。我做自己喜欢的衣裙,在灯下绣花,想到他,正在同一个时空里,挥毫泼墨,笔耕不辍,心里就很温暖。
他教我写字,一笔一笔,似是在描绘我余生的画卷。感谢有他,让我的生活又增添了一缕墨香。他挥毫染素,写下:雨过琴书润,风来翰墨香。而我应对:晨曦舞裙裾,封笔枕斜阳。我为他写诗,“前生/ 我一定是你身边磨墨的女子/月白的罗裙/开满你手绘的粉白的栀子/你挥毫作诗/我抚琴吟唱/飞扬的墨香/醉了/天上的月亮……
我不再怨恨那个伤我的人,学会了体谅和宽容。我虽然过了繁花似锦的绚烂年华,不足以给人惊艳的美丽,但那一树的果实,能让人品尝到收获的甜蜜。
于是,我又扎起了麻花辫,关注着茵曼上新的消息。柔软的棉、粗粝的麻,天然的面料,中灰、海普蓝低调的色系刚好适合我这样的女子,内敛坚定又不失优雅。喜欢那些磨边做旧吊染的细节,让人联想到生命的轨迹,彰显出衣服的品味不凡,那种舒适,就像他带来的气息。从不轻易喜欢一件东西,一旦喜欢,就不轻言放弃。
茵曼让我回归本真。如果有来生,我愿意与他相遇,不再让我们离散在天涯的彼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