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有二十年三历史的人是个怪胎。
用左手写字,用左手扒饭,甚至,还曾在大醉之时用左手调戏过大他好几岁的少妇。
168CM的身高,50KG的体重,配一副标准的国字脸,再加上每季度两套赶不上潮流的衣服,就这么个人,竟有数次想当流氓的冲动,因为,一次他盯着自己在镜子里的发怒表情看了很久。并且由欣赏升级到陶醉,还饶有兴致的拍了下来,男人看了说恶心,女人见了说吓人。
这个瘦弱到随时准备让风吹到另一个国度,并且幻想正好砸到午夜充满体香的女人卧室的人,也干过体力活,用铁锹挖比他身高还深的沟,用小斗车推比他体重还重的满满一小车水泥砂浆,在那个标准的南方城市的和风旭日里,挥洒汗水,扯着嗓子干嚎。
这个被应试教育吓得在高二就撕碎教科书,各地乱跑讨生活的人,也喜欢文学,编一些看不懂的烂诗,写一些随心所欲的散文。只在论坛发表。评者寥寥,也没用变成铅字的方式给他带来人民币。却仍然执着。想写了,就依然去写。
这个口才等于零,喜欢沉默的人,竟干过业务员这等高技术的职业,骑着电动车在这个或那个城市里疯跑,见不同的男人与女人。老者或孩子。说不同的话,骗过人,也被骗过。在填饱肚子、享受了过多的自由之后,自嘲想着我这颗祖国的花朵。终于,在这纷繁的世道下,败了。
这个人还喜欢喝酒与抽烟,经常感觉寂寞深入骨髓,经常不停的抽烟,来回的绕着一个不大的角落踱步。想要大声的叫唤,想要毁灭。他知道,我还是我,可世界呢?他不懂。无助的像个孩子。就喝酒吧,搞或是被搞一票人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城市,任何一个角落,在午夜,找一个酒家,然后定坐,然后喝酒。不醉不归,争取醉到不知归去。接着在那个城市寂静的夜里鬼哭狼嚎,横冲直撞。
他还喜欢把笑挂在嘴上,经常故意把眼神深邃化,然后聚焦在女人身上,虽然他知道大部分女人会发毛,却依然故我。或是通过QQ找女人乱侃,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冒充大虾,骗取手机号码,然后……
他经常装深沉,说:时间可以消灭我,但我存在过。够了。
好了,不多说了。
如果九月二十八日(八月初十)那晚,天空有星星,那是老天在为我过生日。如你正好看到了,祝我生日快乐,虽然,我一定在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