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日子里,我把手伸进冬天,手指曲成寂寞的姿势.温习了走过的生活,我感到自己的倔强,孤独,无奈,幼稚.这是我逐渐成熟的过程.
我开始了解,当一个女子在静静地仰望天空的时候,她不是在寻找着什么,她只是寂寞.
这封信又是寥寥的,像玻璃窗后的脸.有时候我想我和她是两条季节转换中的昆虫,只能蜗居在缝隙里,泥土深处最黑暗潮湿的裂缝.
流血对我来说是一种释放.
我害怕那种沉默在身体里的,不停在累积,不停的凝固,却无处流泻... ...
香草来自马达加斯加,咖啡来自巴西,草莓来自俄勒冈,巧克力来自比利时,坚果来自夏威夷...地理课学到这里的时候我听得格外认真.我想,这里有我的理想.我是多么的喜欢它,热爱它.
我轻轻地抚平褶皱的过去,不要让夹在记忆中的东西突兀不平.
我喜欢用我已经麻木得快要坏掉的手指在纸上写下我冗长而易碎的青春.我说过,写字对我来说有一种快感,是那种近乎极致舒适的无限欢畅.我的周围总是有一堆会写漂亮文章的人,她是,他也是.所以我有时会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起眼了,甚至渺小的我都找不到自己.o(>_<)o
其实真正对生活充满敏锐且能写善文的人,你在生活里是无法看出来的.那些在你身边嘻哈大笑没心没肺的人,才是生活灵感最大的承接者.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十六年了.是啊,我十六了.
我读小四的文字时看到过这么一句话:我老了,在十五岁就老了,我的单车,我的风筝,我的卡通片,通通离我远去,我是真的老了.不知怎的,当我看到这一小段文字时,我的右手拇指突然痛了一下,我感到在离我心脏很近的地方,胸口左边隐隐地抽搐地疼痛.我想我一定是看到谜底了.
其实有时候想想我也许应该做一个像七七一样的人,尽情地笑尽情地哭,哪怕在别人眼里是个白痴样生活的人,但总归好过一日一日在自己的蜗牛壳和幻想国里虚度光阴.青春的色彩本来应该浓烈过凡高的向日葵,可我为什么总是黑白相片呢. -_-
我想人终究还是喜欢呆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里的,一旦环境改变,即使周围依然水草肥美落英缤纷,也总会有野兽的直觉在瞬间苏醒,然后开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今天不知怎么了,老是说些我自己认为很恶心的话,我终于也可以假惺惺地说一回,我为我的青春伤感了一回.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的青春究竟过滤出了点什么.
既然已经都恶心这么长时间了,那就再忍忍让我恶心完了吧.
我经常会有一种感觉:有些地方即使你从来没有去过,但是当你真正的走在上面时,你会觉得,自己在几年前,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或者超越了自己年龄的一个时间长度之前你来过,你到过.你真实地居住过,每个地方每个角落你都抚摸过.
... ...
我的青春就这样还没来得及享受就已经被我零零散散地拆成碎片了,我拼命地想把它们拼凑在一块去,然而我发现,我的CD机已不能清楚的读出有过划痕的光盘,永远也不能了.
谁在飞舞.谁在毁灭.谁低唱.谁买醉.
谁的发丝触到了谁的眉.
谁上演繁荣谁依旧颓废.
谁的百折不回让谁徘徊不定.
谁的青春谁赎罪.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