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密友要离婚,离婚了还落了几万元的债,忆及往事,委屈的泪水就在眼中眩。
本人上班七、八年,细数落下的钱还不及一年的工资,用了一晚上揣摩如下:
一、支付结婚用品。话说“结婚三年穷”,我租的婚纱还是一时“挪”用了公款。没有彩礼,我自买一台电视机,还好有婚车,原则上不算是跑上门的。
二、为婚姻打地基,即巩固婚姻。即便是节衣缩食,见了婆家的人还得百般讨好,打心底里彻头彻尾能做个贤妻良母。
三、支付孩子的日常开销,诸如生、吃、穿、上学以及不慎伤风感冒的医药费。
四、婚姻大战的遗患。法院的起诉费甚而至于是律师费。再后来就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所有关于“贤淑”的说法荡然无存。
五、日常用品及礼尚往来在酒店及时空利率差价中的损耗。
六、大件固定资产,也就是DVD、电脑、打印机。
七、逢冬过节的必送礼品。
八、一家人数量颇多的保险。以便“风雨来临时给自己准备一把伞”,正所谓存款只是自助,而保险是互助。
九、一部分坏帐准备,以防意外经济危机的冲击。
剩下的就是一点可怜的活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