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7日,今年全国已有10个省(区、市)发布了2014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相比,多地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出现了下调。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6月18日中新网)
每年,各地劳动部门都会依据当年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出台一个所谓的工资指导线。但是,对许多网友而言,这条工资指导线,不过就是经过了无数美图软件处理的婚纱照,再看一看自己的工资条,却是惨不忍睹的生活照。对比下,一个问题永远无法回避——工资指导线,到底有多大指导效力?近几年以来,社会工资真得能和经济发展的速度相对合拍吗?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政府部门出台所谓的工资指导线,并非是直接干预企业的利润分配。当下的政府权力,已经没有那么多的行政强制手段,这是尊重市场规律的必然,也是践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体现。但是,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工资分配,不代表这条指导线就完全没有意义,如果每一年每个企业都能为职工上涨相应比例的工资,当下社会对于收入分配的报怨声断然不是现在这样汹涌澎湃。
问题在于,谁应该去参考政府部门划出来的工资指导线?笔者认为,首先,不应该是企业老板,即便企业老板个个如圣人般高尚,他们也没有义务主动将剩余价值放到职工腰包里。其次,也不应该是职工个人,因为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实质上,参考工资指导线的应该是职工真正的维权组织——工会组织及其他团体。
工会的核心作用就是维护每个工会会员的利益,就是要替职工维权、集体协调工资以及监督企业运营状况。
我们不妨通过一个普通案例进行对比。4月份,一个新闻被炒得很热——瑞士有两家工会提议提高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到4000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28000元左右。许多人看到了这样的新闻,突然找到了天堂的方向。当然了,这一提议,在公投之后,并没有实行。但这至少让国人看到了西方工会在集体协商工资、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能量与作用。
工会及其他维权组织必须发挥作用,不能让当下各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线。政府部门发布此指导线的意义也没法全部体现。更可以肯定,如果要想工资指导线对社会工资起到指导作用,则必须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出台《工资条例》,建立能让职工与老板们平等对话的制度平台。
遗憾的是,我国关于收入分配改革,只是停留于“明确了方向”的阶段,2012年《工资条例》也被传夭折,至今没有公布并实施。但值得期待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许多具体目标: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我们期待这样的改革能够早日到来,也希望政府的工资指导线能够真正指导我们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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