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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孝”

古今往来,许许多多的人都在试图探寻“孝”的真正含义,而我,比较赞同孔子的某些孝道观。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核心是“仁”和“礼”。除此之外,孔子认为“孝”是“仁”的基础,积极倡导孝道,要求人们要孝顺父母

  孔子认为,“孝”就是要赡养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手?”(《为政》篇)从中可以看出,子女应该从物质上赡养父母。此外,孔子认为不让父母担忧,是子女关心、体惜父母的做法。在《论语·里仁篇》中孔子提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便是要求子女给予父母精神上的安慰和愉悦。

  乌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面对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在我们长大成人,在他们年老之际,赡养他们是天经地义之事,是我们无法躲避的义务。古往今来,“养儿防老”之说一直尚存,而这也是要求子女赡养父母的一个折射。孔子“孝”的思想观念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至今仍为我们所弘扬。

  在孔子看来,“孝”应该有始有终,既要厚养也应厚葬。《阳货》篇有提:“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依孔子之见,父母去世之后子女为之服丧三年是理所当然,孝顺父母的行为表现。在过去,人们也确实是遵循“守孝三年”之说在父母离世后的三年里,子女不应嫁娶、拜亲访友等,这在如今看来,似乎变得过于苛刻。

  我觉得,对父母的孝顺不一定要体现在父母离世后守孝三年的行为上。真正的孝顺应该体现在父母的有生之年。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如果在父母有生之年都没有好好关心、体贴父母,当他们离开之后做再多的事情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所以,我们应该趁父母健在,多给家里打电话,多陪陪父母,让父母感受到我们的关心与珍爱,才是真正孝顺的表现。

  在孔子的孝道观里,“孝”便是要求子女对父母做到“无违”。即对父母要绝对的服从,即使父母做错了也要心甘情愿地服从。“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篇)这便充分展现了孔子这一观点。也就是说,“孝道”应维护父尊己卑的等级秩序,把人与人之间放在了一种极度不平等的地位里,这在我们当今倡导人人平等的和谐社会中是被否定,理应摒弃的。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生活在瞬息万变的当今社会的我们,毫无疑问的要弘扬和发展孔子关于“孝”的思想中积极的一面,摒除消极落后的一面。“孝”是维护家庭和睦,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纽带,我们应该给予相当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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