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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感

                                          一

气味和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虽说更虚幻却更经久不散,更忠贞不贰,它们仍然对依稀往事寄托着回忆、期待和希望,它们以几乎无从辨认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支撑起整座回忆的巨厦。

— 摘自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以“小玛德莱娜”午茶点心为引子,自说自话的论证上面这话!细读之下,似乎有些道理。因气味和滋味留住的回忆真的蛮多的,只是我们或许未曾注意罢了…

比如,我们常叹息现在的xx不如先前的好吃了,其实东西以及制作工艺未必真有啥不一样,只不过回忆的痕迹作祟而已!又比如“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其实也是此理!而刻骨铭心地记忆着某一个人,必然也是其气味侵入极深所致!所以………

但我所能理解的气味,并不局限于作者所描写的那种单一的口感,似乎还有其他…假如引申到作者每夜时刻期盼母亲的吻别,那气味应该是被回忆物事的整体的气息…

                                         二

“我在读书的时候,我的意识同时展现出多种不同的情景,它们斑驳杂陈地仿佛组成一幅五光十色的屏幕,上面展示出埋藏在我内心最深处的种种愿望,乃至于我在这花园角落里眼前所见的纯属外观的各类景象之中,最切近我内心深处、并不断活动着又统帅其余一切的,是我的信念和我的愿望;我相信我正读着的那本书里有丰富的哲理,蕴藏着美,我但求把它们占为己有,不管那是本什么书”

摘自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

读书的乐趣在于联想、浮想!尤其文学作品,尽可让自己沉浸于故事意境中的,与情景相交融,与人物同悲哀,才有读书只乐!而这交融、悲哀其实是自私的,未必可以分享的!

                                         三

一改往日畅饮啤酒的习惯,斟上一杯红酒,斜靠书桌前,任思绪随窗外的呼呼秋风肆意而过…涩涩的酒在舌尖盘晅流过,却麻痹不了神经,飘过的思绪依然会呼啸转回,就如耳边不停回放的草原歌声,变成了永恒。

酒喝过很多,白酒、红酒、黄酒和啤酒皆能,只钟爱啤酒,因为自己不属于粗旷浓烈的白酒,也不属于“儒雅高贵”的红酒,当然也不太喜欢粘糊甜人的黄酒,只觉得清纯而又不失酒趣的啤酒似乎更适合我,既可畅饮,又能细呡,动静相宜!

歌也听过很多,中国的、外国的、美声的、流行的,只喜欢邓丽君和刀郎的,因为外国的听不懂,美声的学不会,也只此两人的歌能学会,缠绵与豪放相得宜彰!

喝着红酒,却是不能听他们的歌的。或者会更消沉,或者会更惆怅…

其实一个粗人,喝啥红酒,简直是累赘…若非血糖有点高,还真不好这一口!

风似乎去远了,思绪也停顿了,唉!洗洗睡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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