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所有的评价都只是一种评价,并不具有自在的效用。但人类要引导自己,给自己一个方向。他就要把这些评价当成一种绝对命令。
真理是不能一眼看透的,人们只能大致把握真理,而不能准确把握真理,真理是最容易从人们手中溜走的东西。
每个人随着经验积累和阅历的增加,都会形成某种对事物较为固定的看法,这其中一部分是真理,一部分是偏见。谁也不敢担保自己没有偏见,也许在你自认为正确的观点中,就含有很深的偏见。它先入为主的对事物作出片面的,不正确的判断,并且固守这种判断。
偏见的形成与个人经历分不开,当人有了某种特殊的或不特殊的经历后,在形成对事物客观正确的看法的同时,也会形成某些主观错误的看法。这些看法具有很强的个人色彩,虽具有理性的表面,却不具有理性的实质。这里,偏见与真理同时形成,个人的部分形成偏见,理性的部分形成真理。
人的目光类似一种波,具有一定的能量,传达给被观者,会产生相应的感觉和反应。不同的波长、频率。代表着不同的情绪及情绪强度。散漫观看时,目光所释放出的能量最弱,注意盯视时,能量最强,并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顶点,使被观看者产生“电击”的感觉。
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候,会释放出不同的目光能量,喜欢说话看人的人,他不会产生锐利的锥子一样的目光。
一切事物在未到来前都是复杂的,重大的。一切事物到来之后都是简单的,平常的。
有时候,用正当的手段做不到的,用不正当的手段却能做到。正当的东西总是教条的、刻板的、循规蹈矩的,而不正当的东西却常常是灵活的,多种多样的。
声名欲是文明社会的东西,原始社会就不会有人想到要出名。
人的内心世界应当大于物质世界,应当高于物质世界,应当包蕴物质世界,而不应蜷缩于物质世界的一角。
人的一切主动地努力都是被动,
法律需要权衡,判断,力求达到公允,它最后的判决注定了不会让任何一方完全满意或完全不满意。
对个人来讲,每个时代都是特殊的,对时代来讲,每个人都是相同和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