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活着就老了》是一本由冯唐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页数:3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的确是标准的闲书,不用太费力,不用动脑子,文笔流畅富丽,性情中人。
●读完了几天余韵犹在。如果把看书比作吃饭,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像在吃荤。
●讀馮唐書的特點是看得比較快,自己寫文章風格也逐漸受其影響。
●“千古文章憎命达。”冯唐这辈子总体过的挺牛挺顺,所以文章达到某个地方再无法向上,有灵气,少厚度,重复过多,题材偏窄,散文好于小说和诗,撑起来的主要原因是是阅读量和年龄,但读到某些句子还是能感觉到才气。
●冯唐小说一直当小黄书看…没想到随笔集竟有不一样的才情,这里看得到他傲气的资本,撇开人不说,文字意向很美,有趣带点深思,我是很喜欢的~
●购于无锡先锋书店。误打误撞买了传说中最好的版本,没有删节,看下来酣畅淋漓。很久没有看书做笔记,但是书里有些句子着实写得太好太透彻,不得不记下来。虽说是随笔,但是处处精彩。我想象着,冯唐的世界里的那种,有酒有姑娘,有书有壶茶,出门左拐走50步是常去的狗食馆,和狐朋狗友吹牛忆年少,酒足饭饱之后再来呼吸一下北京,真的是人生一大享受
●第一次看冯唐的书,核心感觉是有趣。关于读书的部分,大多兴趣不大;而关于人生的所见所感,大多感同身受。他的文字是自由的、庸俗的、欢乐的,当然也可以看出是有功底的。在冯唐的文字背后,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初看几篇还挺有意思,看到中间开始觉得无聊,无论谈茶谈酒谈文学,都是以性和女人开始,中间以性和女人进行论述,最后归结于性和女人,还有云飞雪落这个词怎么老用啊,再雅的词用久了也无味。从237页《如何成为一个怪物》又开始逐渐体会到了冯唐文字的韵律和气质,还是有其独特值得一提的风格的。264页的《择一城而终老》写出了阿姆斯特丹香艳中的悠远,喧哗中的沉静,文字老道精炼,字多珠玑。学到了职业妇女,器官肿胀这些淫辞。描写香港那一篇太生动了。最有共鸣的一句在327页:我们饱受贫穷却没有感受贫穷,长大之后心中对社会没有仇恨,有对简单生活甚至简陋生活的担当。我们穷过,我们不怕。这简直说到我心坎里去了,也算是我成长的写照。
●有点意思,但是男权思维太严重,说白了就是直男癌,读起来有点不舒服。
●不须计较与安排,领取而今现在。
《活着活着就老了》读后感(一):大龄未婚女青年远离老男人的建议很有趣,战略规划十二大注意点很有用
冯唐和他的书很有名,很久以前翻了几页《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被他生猛的文风吓到,遂止阅,《活着活着就老了》是我看的第一本冯唐的书。
冯唐会写,写的也有趣,看完这本书下次看到冯唐的书还会看。先前只知道冯唐是协和医学院的医学博士,看了此书才知道:冯唐医学博士毕业后就没有医生,而是去美国读商科,在麦肯锡做咨询顾问,做到了麦肯锡合作人,再后来是大型过期高管。
即,冯唐是一一位医学和商科出生的喜爱文字的出了好几本书的作家和公司高管。
既是杂文集,内容就很散,有两篇文章印象较深。
一篇是《给未婚大龄文艺女青年的六个锦囊》,这六个锦囊包含经济独立、有三五好友等,其中最后一条锦囊是远离老男人。
他说:“如果还想出嫁,远离饭局上的老男人。他们四十年前就开始就着北京白牌啤酒看春山春水春花,抱吉他,抱姑娘,抱《朦胧诗选》。他们像《西游记》里的老妖,肺腑里吐出的舍利球常常能熨平皱纹,抚慰心灵。和他们相比,未婚小男生怎么看入眼帘呢?”。
对这条锦囊我深表认同,我再加一个限定,远离老(比你大9岁以上的)男人,尤其是已婚老男人。
市场经济发达的南方少见爱喝啤酒看春水的北京式老男人,但有更多高学历的or相貌惊艳的or海外高管的or谈吐儒雅的or高大英俊的or智商超群的or事业成功的or犀利幽默的or高冷忧郁的or厉害的冒泡泡的老男人,一定要评估好自身的需求和实力,果断远离。
印象较深的另一篇文章是《战略规划的十二大注意》,因是行业专业出身,写的极有水平,与我平时的总结学习多有吻合,适合多次研读。
这十二大注意点依次是:
1)公心为本(实事求是、心态中立、摆事实、讲道理)。2)“钱钱钱钱”(战略规划的根本是价值创造,怎么赚钱、怎么赚更多钱,怎么持续赚更多钱)。
3)找到关键。
4)建“金字塔”(使用金字塔原则,一个中心论点3-7个分论点,一个分论点再3-7个分论点)。
5)大小结合(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6)认识自己。
7)二八原则。
8)数字说话。
9)现场有神(到一线、到基层)。
10)获得认可。
11)短胜于长。
12)行胜于言。
对冯唐的书开始感兴趣,始于电影《万物生长》。那时没有看过原著,只是觉得情节有那么点个性,荒唐但可爱。也许只是喜欢主题曲里唱着,“命运这样安排,总有她精彩”。
最近看了两本冯唐的杂文集,看文采,也看见识。冯唐说,他写作是由于内心的肿胀。不小清新,却用有点俗的文字把那些真实的、美丽的、丑恶的统统揭开来。也许和他医学的背景密不可分,受着灵魂感召走出协和大门,投身写作,扯走那些精神的遮羞布。
杂文太杂,摘抄了一些句子,也许以后看起来还能想起来书中的智慧和幽默:
[卷一 文字打败时间]
好的文字,要挑战我们的大脑,触动我们的情感,颠覆我们的道德观。
孔丘在春秋时代开了一家有三千个咨询顾问的管理咨询公司,帮助各个野心邪跳的诸侯通过加强基础管理提升业绩。
多少巨著,只是略略谈了一个字汇:《红与黑》只谈了野心,《人性的枷锁》只谈了欲望,《大白鲸》只谈了勇气。。
没有某种女人就么有某种文字。你的情人头染金发,已经改名麦当娜,你如何送她一阙《一剪梅》?
[卷二 饭局酒色山河文章]
像是每年如期上市的大闸蟹,如期飞舞的柳絮,每年,一批批的“北漂”小伙子带来扰动人心的才气和力气,一批批的“北漂”小姑娘带来搅乱任性的脸庞和乳房。
《三联生活周刊》好得简直不像北京出的杂志,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地位,丰富了我们打击上海人、广东人的精神武器。
《万物生长》的下半部在亚特兰大写完。那是一个愉悦的过程,我开不大的暖气,直接喝水龙头里的水,吃米饭和卷心菜。窗户外经常一个人也没有,文字像窗檐上的雨水一样滴答落进电脑,周围花朵怒放,鬼怪缭绕。
我不敢重读《月亮和六便士》,我不看高更的画。我翻陆游的《放翁词自序》:“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 当下如五雷轰顶。
形容不足恃。花无千日红,时间是个不懂营私舞弊的机器,不像张三李四。眼见着,眉眼成了龙须沟,腰身成了邮政信筒。
人性太复杂了,懒,也是人性,怕孤单,也是人性,顺应规则维护社会,也是人性,这些人性创造银婚金婚钻石婚。
[卷三 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给未婚大龄文艺女青年的六个锦囊: 第一是小宇宙强大。第二是经济独立。第三是身体健康。第四是有个半专业的爱好。第五是有三五个小宇宙类似的闺蜜。第六是远离饭局上的老男人们。锦囊之外的超级锦囊是。。。
我相信中庸。过犹不及,给别人留余地。太有钱,进了财富榜,就容易进监狱,儿子就被绑架。太没钱,就容易仇恨社会,就创立邪教。工作上,过了三十,要相信淡定,没什么大不了的,80%的病,不医自愈。 工作的九字真言: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
[卷四 择一城而终老]
世界上存在像古巴这样的地方,仿佛人世的化石,时间在这些地方或逆转或停滞或流逝的速率及其缓慢,食物的轻重缓急和你以前安排的秩序完全不同,逼你重新思考那些没答案的问题,比如如何对付时间,再比如一生何求。。。我不知道,旧城的博物馆和老房子会不会背改做吃喝嫖赌,古巴人开上2005年款的宝马7系列一上午完成五个商务会晤是不是会觉得很快乐。
木心说,快乐是小的,紧的,一闪一闪的。
读完冯唐,欣喜地发现他也喜欢毛姆。忘不了在P大图书馆无意间翻到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时的震撼,可惜,也不敢再读。冯唐的智慧连在一篇篇不长不短的杂文中,这样摘出来有些断章取义,但也无奈,有多少书可以重读。
第一次知道冯唐是在某次逛当当网时,当时有一个活动,买满多少钱的书,然后加很少的钱就可以换购一本书,而冯唐的《三十六大》就在换购名单之中,但是我当时并没有选,而是选了一本《请把我留在最好的时光里》。之后又在其他地方看到了这本书的推荐,我在豆瓣阅读里面试读了几章,发现还挺有意思的,口无遮拦的写作风格,没有什么规矩和限制,然后我就果断放进购物车,甚至还有点小后悔,当初怎么没有直接换购这本书呢。
拿到书以后,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说实话,看完以后我很失望,完全没有之前的雀跃和兴奋,直到现在,我也只记得当时的那份失望,书里说了些什么我都不记得了,连用一句话概括我也概括不出来,虽然他还除了其他的散文集,但是我没有继续购买,想着以后他的书能不看就不要看了吧。
直到最近,我一朋友说起冯唐,并向我推荐了《活着活着就老了》,她只跟我说写得还不错,其余的也没什么夸奖,然后我的小宇宙又开始跃跃欲试了,我说我知道这个人,之前还买过他的一本书看,但是没留下好的印象,所以之后他的书我也没有继续拜读了,说实话,我就是那种经受不住推荐的人,而且对他本人也没那么排斥,所以我就买了。
看完整本书以后,感觉比之前看的《三十六大》好,因为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和一些为人处世的经验,对我很有帮助,而且他某些状态和我现如今的一些状态居然重合,让我有一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愤世感。
卷一是文字打败时间
我喜欢他的这种措辞。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小时候怕是连《安徒生童话》都没看全,全部的时间都花费在和小伙伴们打闹和看动画片上,一看书就头疼。直到两年前参加工作,才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才陆陆续续地开始买书来看,一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该看哪些书,就上豆瓣看书评,问身边的朋友,有好的推荐我就买,自己看着顺眼的也买回家看,结果淘回来的书参差不齐,有精品也有次品,当然次品居多,后来我就学乖了,上豆瓣阅读先试读几章,了解清楚了再做决定。同我的个性相似,我看书也是很任性的,像那些世界名著,历代经典文学,我根本就看不下去,所以这些书我干脆就不碰,管她多有用,多厉害,我只选那些我感兴趣的书,符合我的口味我就看,不符合的坚决不浪费这个时间。尽管过程跌跌撞撞,但是我现在还是基本培养了看书的兴趣,无聊的时候知道捧着本书,而不是打开电视,选个台都能花上半个小时,只是我现在读书还不精,比较泛读,而且有些书读过了以后就瞬间失忆,过段时间回想就完全记不起来了,我要看到书的封面我才可能记起我读过这本书,不然就算读过还是记不住。这两年由于工作比较忙,能抽空读完一本书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书评这种东西完全没写,这也是导致我看完就忘的原因之一,而现在我有充足的时间来完成这件事情,我一定要坚持到底,让读书不仅仅成为兴趣,而是成为生命的一部分。
卷二是饭局酒色山河文章
提到一些文化圈的“同行”,述了一些酒色故事,其中有两个人我印象深刻:胡赳赳和盛可以,其中盛可以的书我读过,《留一个房间给你用》,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有很多生僻字,必须要借助字典,我当时还特意在手机上下载了“新华字典”,对这个作者佩服得是五体投地,她怎么会这么多生僻字,而且还能灵活运用,真是太不了不起了,一定是读书万卷吧。而胡赳赳是典型的北漂,凭着对文字的满腔热血,一直留在北京奋斗,我喜欢他文字里透露出的那股随意劲,也喜欢冯唐对他的描述,“长安街是一支筷子,平安大道是筷子的另一支,他们南北夹击,合伙架起了故宫这道大菜,秀色可餐的后海则是平安大道外侧的汤汤水水,等待人们拂袖而来,或者拂袖而去”。“我抬起头,看见远远的,胡赳赳的文字江山,半个太阳爬上来”。
卷三是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主要都是一些人生领悟和理,对我有帮助的也就是这一卷的内容。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赚那么多钱,几辈子都不够花,是为了什么,每天累得和狗一样,两三天不合眼,又是为了什么,没有人知道答案,但是每个人内心深处又都有一个答案,这个答案让他们的人生陷入了死循环。我现在赋闲在家,没有工作,没有交际,整天看书,写字,运动,我不知道这样我什么时候会感到厌烦,这种生活能持续多久,但是我尽力做到最好。我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理想,我也有,比如说当歌手,当老师,可是现在已经过了爱做梦的年龄,我想,找工作和找男朋友也是一个道理吧,为了赚钱而工作和为了结婚找男朋友,性质应该差不多,所以处理得态度也类似,随缘。
卷四是择一城而终老
以我现在的年纪,考虑养老还是早了点,但是我仍然还是有思考这个问题。没事地时候想一想,多留意一下。不过,看得出北京对冯唐的影响还是蛮大的。故乡这种东西,有的人看得特别重,落叶要归根,有的人就无所谓,哪都一样,分什么故乡他乡的,只要能活得下去。
在远离我一个多小时车程的书店“德思勤”看到的书,被名字《活着活着就老了》吸引,封面也极有趣,是个趴着睡的小孩,直觉告诉我应该挺有意思,就拿起来翻,看着目录,决定每章读一篇看看,如果好,就当场以高出网上的价格买下来,算是这一下午的记忆。结果,我从书店带回了它,而当读完通本后,我确信那天下午在书店读的那几篇,已经是精华,其余的真的可以不看。如果真要给它评分,那天下午可能是四星,如今三星都是富余的。
读书人自有自个儿的娇情
都说冯唐是吊打中国当代作家,推古溯源的鬼。和一个朋友聊起他,我朋友直接说:“这个人就是一满嘴喷粪的主儿,谁他都看不上,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当然这个朋友是个男人,对他没有荷尔蒙的作用也是应该。但这一点上,我还是很尊重他的,这就是读书人的酸臭劲儿,每个人娇情的点不一样而已,都是娇情的人,就别再分个三六九等了,且看就行了。
中文小说水平不高,是中国文人外儒内庄,不吃苦。
好小说需要丝丝入扣的逻辑、毫发毕现的记忆和自残自虐的变态凶狠,需要内在的愤怒、表达的激情和找抽的渴望。我们的文人怕疼。(p11)
文人也是一个职业,说白了靠堆文字赚钱活命的主。你写个小黄段子还要约几次炮,抄点剧情诡谲的情节,才能赚上一块八毛的。越过网上骗流量这一级,你想到报刊亭走一遭,那就至少得看点言情、法制节目、盗墓笔记什么的,才能登上一两篇,维系地下室的水电。一级一级的还好多呢,是懒的去写了,毕竟这是一个靠才华就分出等级的市场,根本不需要有什么硬性规定,你多大的才就只能装多少钱。说什么待发现的绝世作家,真有,也不会觉得自己的东西该是骗流量摆地摊的货,有才而不自知的,毕竟还是太少。
既然是个职业,做的好的人就要比其余的付出的更多。写字谁不会,还让你用母语写,会说话的都会写。凭什么大家就爱读你的东西?我觉着吧,读小说和看热闹是一个意思,小说就是故事,以前的人为什么愿意听故事,因为他们生活的局限,故事里有很多新奇的东西,故事还起到了教化的作用,比如祖先的传说什么的,一代一代口口相传。而现代的小说,一来还是给你看你没见过的世界,但是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总会让你找到一些我们熟悉的东西,比如痛苦、快乐、忧愁……是人性的东西,是跨越种族、语言、时间甚至物种的,每每小说真的触及到了,小说里的故事就不再只是故事,它像是每个读者身体里长出来的东西,你看着它长大,看着它被爱或者被毁灭,读的人自己就是这部小说,于我而言,这才是一部真正的好小说。
小说做的好的人,是把自己、现实、人性剥干净了给你看,透过纸你都能看得到血,红白刀子一进一出的,根本不是那几个熟悉的字所产生的力量。小说做成中国人的样子的,到最后都成了隐忍,一股气差点没憋死自己,连我最喜欢的哈金的小说都是的,到最后那一下眼看着自己就那么“窝囊”的把书合上了,对,中国的小说大多给我一种撒不出最后一口气,窝囊的感觉。这和中国人的性格太一致了,就是逼到尽头就算了,永远都没个清晰绝对的样子。
我的书架上小说多还是外国的,中国的只看那些偏纪实性的。这两种穿插着,不至于太入世,也不至于双脚离开土地太久。
冯唐让我想去看看的那些人
第一个想看的是亨利·米勒,他称他是一个思想者,文学家。反正就是没有一丁点儿不好吧,还是写小黄书起家,符合了他写本禁书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可以说,馮唐是他的迷弟,甚至说外国酒店里放的《圣经》都可以被米勒的任一作品代替,说是起到的作用没什么变化。
他的大神级的存在,我得去瞅瞅,怎么说冯唐也是一个比我有学问的人吧。二来,我也确实喜欢身上自带自由之气的男人,俗点说就是痞,亨利米勒一辈子思考、写作、嫖妓。他的元气,是天才和欲望构成的。欲望本身就是让我着迷的词,何况他还与这个作家一生相伴,他绝对是个有趣的人。
别的思想家,是在大量辛庄 的基础上,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添加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屋瓦,然后号称建立了自己的体系。亨利·米勒不需要外力。一个小石子,落在别人的心境池塘里,智识多的涟漪大些,想法多些; 智识少的,就小些,少些。亨利·米勒自己扔给自己一个石子。然后火山爆发了,暴风雨来了,火灾了,地震了。(p56)
第二个想看的人,是齐白石。之前对这个人的印象停留在小学还是初中的课本里,他是一个励志的代表,一个大器晚成忠于自己梦想的老人。说不上来为什么,也知道他画个虾够吃我一辈子,却总觉得他出的名多少有点倚老的意思,是噱头大于实质的事。
冯唐写他是说“二十一次唏嘘”,都是齐老爷子写的东西,对应了他从小到大的各种经历。齐白石作画,他写字;齐爷爷刻印,他写长篇;齐爷爷是真老了,他开始感慨万一自己老了怎么办……可齐爷爷被他挑选的一些话,是极可爱的,馮唐的那些小粉丝的杞人忧天或自我安慰,就当他是写日记吧。
“余年来神倦,目力尤衰,作画刻印只可任意为之……工细不画,着色不画,非其人不画,促迫不画……”“卖画不论交情,君子有耻,请照润格出钱”(p67)
齐老爷子话中带着股子硬气,也有点无赖的样子。又是一个痞气十足的才人,但说到痞,一个男人最大的痞莫非不在于还存有的“性致”,若是没了俗欲,坐而论道,实在无趣。好在,齐爷爷在冯唐的描述下,直到九十几岁还想着娶个姑娘回去,性致实为不错的。
齐白石八十八岁那年,盯着看新凤霞,争辩说:“我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不能看她?她生得好看。”新凤霞说:“我的职业是演员,就是给别人看的,看吧,看吧。”齐白石九十三岁那年,看到一个二十二岁的演员,心中欢喜,盘算如何娶了回去。人生残酷,至死犹闻鲜香。
第三个要看的,是曾国藩。想冯唐这么自傲的人,竟也会同意曾国藩是个完人的说法,实在让我大吃一惊。之前在手机上也看了几页曾国藩的家信,言辞肯切,记忆力还极好,家中兄弟众多,谁长于什么短于什么都了然于胸。当时也不记得为什么没有读完,大体记得他提醒家人要打扫,要读书,要散财济世,不要求官名利禄……但至于说的如对联中一样吗?“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我一向对圣人完人之类不屑,不过是藏着的污秽没抖落出来而已。但不知怎么,就想去看看这个所谓的完人,是怎么完的。
这条路说来老套,诚心正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第一步是诚心正意。“方今天下大乱,人怀苟且之心。出范围之外,无过而问焉老。吾辈当立准绳,自为守望之,并约同志共守之,无使吾心之贼,破吾心之墙,”第二步是好习惯。早起、读史、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第三是好心境。“有福不可尽享,有势不可使尽”“治生不求富,读书不求官,修德不求报,为文不求传。”(p84)
这估计是从文字上看,除了孔子之类子之外,我看到的第一本人体教科书。而他又和那些思想家不一样,他是入世的,是真正参与了中国变迁的,坐而论道在那个世界是不招人待见的,因为你面对的是洋枪炮,是战是命是国是运。所以,这个人值得去看看。
说到女人和生活 感觉找到了知音
冯唐的嘴里离不开女人,是个直男无疑。写茶和酒时,都要写备茶备酒的女人的姿态,这是兴味。中国男人关于美物的仪式感似乎都与女子有关,采茶是女子,极致的好像还有用乳香温茶的传统,备茶要女子,一静一动,眉眼间都流转着情,做酒也要女人,开酒更要,红高梁里面的“红”还不够情欲嘛。男人定立的这些节操,都带着性幻想。
备茶的女人素面青衣,长长的头发用同样青色的人布带低低地系了,宽宽地覆了一肩,眉宇间的浅笑淡怨如阴天如才气如茶盏里盘旋而上的清烟如吹入窗来的带地气的风如门外欲侵阶入世的苍苔。
说是想给大学楼下宿管大爷写一个小黄书,恰好,我同步在看他写的《不二》,据说就是许诺的这一本。黄也是黄的,下流字满篇都是,但在尾巴处总会变身文人,加点参悟,挺不习惯的,就像真的和一个和尚做爱,做完还要听他说段佛法。比事后烟和洗澡更令人索趣全无。
但他说的女人观,我喜欢。
女人的美丽,一分姿色吐分打扮三分聪明四分淫荡
自认为这几分我都还做的不错。但他说的只是美丽,是勾男人用的词儿,我不喜欢。女人该是独立于男性的,像蚁后一样。好的女人,该如冯唐《不二》里写的那个剃度了的玄机,该是城中的一个地标,以她为中心画个圈,那就是市中心。但还不成,她心里还有个韩愈,不应该有,谁听说蚁后有心上人的。她的情都该在自己身上,谁都不用寄托。
感觉自己越往三十走,越加女流氓了,也不矫情着只说风月不谈床事了,也不抬望高人厌弃市井了,是到了该往诚实上面活的阶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