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是一本由(美)简・韦伯斯特著作,哈尔滨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3.80,页数:1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长腿叔叔》精选点评:
●简简单单 插画很好看
●大女孩也很受感动的童话
●牵肠已久的书,有关fairydream.net→里面的歌曲下载/→与《小王子》同是艾柯翻译,有关卷卷→说这小姑娘像我。
●姐姐送我,好小的時候讀。今天出現楊BOSS的書單里,我驀然發現,自己有多想要一個長腿叔叔。
●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慕名已久,希望有时间看.读后。真的是一口气读完,而且很有冲动去欣赏一下原版,怎么能把少女的心态写的如此天真喜人。对于景色的描写也是很细腻让我有耐心细读,这学期刚好学了书信体小说,可以学以致用研究一番了。
●如果这本书迷了路,请揪着它的耳朵,送它回家。
●超爱~~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这么纯真善良直率懂得生活的姑娘!
●乐乐收藏。
●少女情怀总是诗呀
《长腿叔叔》读后感(一):相信爱,发现爱
这是我很小的时候看到的动画片,对里面的剧情很清晰。那时发现了什么是爱,一个热爱学习的小孤女,在好心人的资助下完成了大学的课程。她的成长,从一个孤女到一个独立自强的女孩子,她在快乐的成长的时间没有隐藏过自己的想法,面对自己的心向叔叔坦白。我真的很高兴自己长大的时候是这样爱的书。
《长腿叔叔》读后感(二):撩妹请看这里
与《傲慢与偏见》同属"霸道总裁爱上我"系列,就是任性,就是少女心~ "你难道没有一点理智吗?难道您不知道不应该送给一个女孩子17件圣诞礼物吗?请别忘记,我是一个社会主义者。 想想看吧,万一我们吵架的话,那会是多么糟糕的事情!那样的话我就得雇一辆卡车才能够把您的礼物给退回去。" "亲爱的小茱蒂,你猜不到我就是长腿叔叔吗?"
我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这句“一生做一次孤儿”做文章。从初中某次读得《长腿叔叔》序里的这句话开始。
老师说了一个作文的题目:她在黑板上写了一个“甜”字。
我天生喜欢剽窃,从小就剽窃别人的好主意。
不过,我自认为是使自己进步的原因。我从不拒绝借鉴。
我说:一个人一出生便接受那以为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爱。我建议我们一辈子做一次孤儿,品味流浪的苦味,然后,我们才能体验真正的甜,体验真正的幸福。
老师满意地表示赞同,给了我一个星。
有点牵强附会,有点自圆其说。
从此,遇到恰当的时机,我总爱重复利用这个concept.偷龙转凤地,玩弄着这个本来温馨的概念。
不过,从内心出发,我没有真正领略过当中我自己说出的意义。
果真利用得厚颜无耻,蛮不讲理。
我那么自然地向身边的人索取,那么自私地要求别人。却从没有真正关心过一个人。我果真是个剽窃贼。偷取别人的关心,偷取别人的爱。却总给人一个狡黠的背影。
我是我自己的陌生人。我活得,于心有愧。
当我开始反思,我却总爱说虚幻的积极。我鼓励自己,鼓励别人的时候,我觉得多么心虚啊。
最近,我总在想,为什么我做的总没有我说的写的洒脱。
我是虚伪的。我是喜欢自我安慰的。
最近,那么多关于生死的故事频繁发生。而在精神危机的波及下,我是那么虚弱。
真正地剖析自己又是那么一个痛苦的过程。却是非做不可的。特别是自己虚弱得濒临危险的时候。
幸好那些及时的爱护与关心。我想试着爱你们。
执着得想起,爸爸的单车。他曾载着我走过我童年的路。我在车尾,陶醉地唱着最爱的儿歌。《北京的金山上》。还有爸爸宽大的手,大手拉小手。甚至怀念那我认为香香的烟味儿。想再闻闻爸爸的白衬衫。
还有那个跟我同龄的酒杯。爸爸用了他22年了。1987.
对焦 她的爱
对慢了 爱人会失去可爱
记低 这感慨
世事变 有没有将你淹盖
只一格 经典的偶遇已 不再
尽量框住目前大概
留住 温度 速度 温柔和愤怒
凝住 今日 怎样 好
捉紧 生命浓度 坦白流露 感情和态度
留下 浮光 掠影 飞舞
音乐 话剧 诗词和舞蹈
揉合 生命 千样好 摄入相部
绚烂如电 虚幻如雾 哀愁和仰慕
游乐人间 活得好 谈何容易
拍着照片 一路同步 坦白流露 感情和态度
其实 人生并非虚耗
何来尘埃飞舞
所以,我开始真的懂得当初自己说的“一生做一次孤儿”的意思了。
幸福不是必然。够老套了吧。但依然中听。
我们流浪完,流浪完。记住,归来,归来。
至于是不是真的有宽容我们坏,我们错的人。我觉得我有。不是吗?你呢?
《长腿叔叔》读后感(四):ZT: 一生做一次孤儿——《长腿叔叔》导读
大多数人一出生就被无所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人们视生命中所有的事为理所当然。
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倾斜了。我们开始想逃离无所不在,怀疑理所当然,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因此失去所拥有的一切。
我害怕的是,当爱无所不在时,或者在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爱中,却丧失了爱的感觉。人性中天然有爱的因子,可是这种爱的潜能却在幼小时在父母过分呵护下,就被扼杀了。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做一次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
同样地,我想,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能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无独有偶,据说在一些佛教国家,男人一生中要进寺庙做一次和尚,其意是体验苦修和顿悟,这种感觉也许能让人一生都慈悲为怀。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心理测验把自己最心爱的七样东西按顺序列在纸上,既可以是亲人和朋友,也可以是一件事或物,然后,按顺序自己选择一一放弃--残酷的选择。虽然是一种心理模拟,但那种痛楚却像真的要割舍一样隐然在心,那一瞬间,我突然发现,自己实际上竟然有如此之多不能割舍的东西。
当一切不可避免都被舍弃,回归为零的时候,我们需要重新开始,需要重新建立联系,(在《小王子》一书中,在那只等爱的狐狸心目中,爱就是驯养,而驯养的意思就是“建立某种联系”。)需要学会爱与被爱--我们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在此我所谓的放弃并不是一种生存状态,而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在缺失爱的状态下体味爱,在被亲人放逐的情形下感悟亲情。
同样的,一生中做一次孤儿并不是要在生活中真正发生什么,现实意义的孤儿,面对着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那种伤痛将永远铭记在心中。而我们需要做的不过是一种心灵体验,做一些假设,假设我们一生下来就无依无靠,假如我们有一天突然失去了许多,而把自己推向心灵的孤寂状态。
孤儿的感觉并不好,然而人们常常并不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却留恋已经丧失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于是,一生做一次孤儿的体验也就变得非常必要了。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每个女孩子在看了《长腿叔叔》后都希望自己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放任的生活,幻想着也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给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亲笔写封信,无论他们远在天涯还是近在咫尺--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也就达到了我们出版这本书信体小说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