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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节读后感100字

  《使节》是一本由[美]亨利·詹姆斯著作,天地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页数:55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使节》精选点评:

  ●读完的第37本兰登100。不得不承认,亨利·詹姆斯是一位真正的大师——一位作家们眼里的大师。普通读者欣赏他需要格外的耐心。平淡的故事情节,可以通过绵密的语言和似有似无的暗示创造出一种张弛有度的戏剧氛围,再用牢固的顽固的道德观念作为舞台的基石、用专业级的审美来调配美妙的场景,让你深深地沉浸于其中,像在欣赏一出波澜壮阔的交响曲。

  ●文 笔

  ●为什么村上春树的脑残粉总喜欢到大师这拉低评分呢,上次是康拉德,这次是詹姆斯

  ●来自一个平庸的中年男人的自我危机:半生一事无成,终于在异国他乡的上流社会找到了位置,以为能够促成一件高尚优雅的爱情事业,不料其实只是一桩暗中勾结的风流韵事。我读到的是关于主角满篇的尴尬,迂腐正直的他被一群人联合起来耍得团团转,在他自以为左右逢源、觥筹交错的巴黎社交场里扮演一只笨拙的小丑。我说,这对一个善良的、即将步入老年的男人而言,太残酷了。

  ●读了五分之一。弃

  ●从这本书里随便哪一个章节哪一段段落哪一个文字开始都能开始读,完全不能掌握到吸引力,放弃了

  ●乱而有序,这是很高的评价了。再回想之前读过的亨利·詹姆斯,很不一样。如果小说家一生只能写作一种类型的小说,这是不是比败笔还要失败?

  ●人们通常讲“叶落归根”,家乡是每个人生命的归宿。读《使节》让我们明白,相比有形的家乡与财产继承,人真正向往和认许的生活才是心灵停泊的地方,才是灵魂的归处。

  ●各种欲言又止,各种心理描写……实在欣赏不来

  ●詹姆斯自我评价《使节》是他最上乘、最完美的作品;而我要评价手中这个《使节》的译本,是迄今为止译文最洗练、最成熟的佳作!

  《使节》读后感(一):浪费时间

  “使节”,据说是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位列27。作者Henry James算出身名门,自己就是从美国搬到欧洲路转粉的典型。我猜他多半把自己替入了主人公角色,把自己对欧洲无比崇爱之情硬塞个故事缅怀一下。

  500多页的小说,多少次出差都带着,一直读不完,还不够重死人。今天终于完成,可以盖棺定论了—

  难看。

拜托,什么芝麻绿豆的没营养的故事。一个50多岁的老头去欧洲替老未婚妻办事,要带那个宠坏的儿子回美国继承家业。偏这儿子喜欢上巴黎一个女儿都和自己同龄的有夫之妇,500多页就纠缠这破事。人物角色不丰满,内容肤浅,语言啰嗦,矫情造作得要死。里面的人都不会好好说话,对话连着几页能把人看得一头雾水,作者还觉得自己相当有水平吧?这本书被捧为什么“意识流”代表,姑且说他有心理透视手法,可是亮点就一点,整本书基本能把人看得死去活来抓头发。我发现古人气质,真的和当代相距太远,这种老书即便所谓名著,以后还是要小心筛选免得浪费时间

  《使节》读后感(二):使节

  为了自己的计算,奉命去拆散远在巴黎的富家公子不恰当的恋情并把他带回国。就是这么个故事,亨利詹姆斯以主角的心理为线索,构造了一个纵横交错的迷宫,虽然偶尔插入事后洞悉一切的评论,但更加深了悬念。

  可能每个人的心理都可以写成一部古典小说,如果把那些曲折都如实反映出来。亨利詹姆斯就如此带着我们走进一个人最幽深的内心。念头本来就是无头绪的不是吗。人物间的对话含蓄得像是猜谜,奇怪的是他们各自毫不费力地明白所有弦外之音,而该占据上帝视角的读者,成了唯一被蒙在鼓里的人,只能沿着大师给的主角心理线来展开和了解。迷人机智而动机叵测的贵妇人在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中永远不会缺席,把所有人轻易捕获并达到目的。同情那些牺牲者吗?我们跟着他一路走过来,了解这是他无法躲避的结局。亨利詹姆斯把自己对欧洲的情感投射在了主角身上,巴黎的那些私人沙龙、庄重的修道院、愉悦的氛围,瞬间折服了使节本人使他完全调转立场,即使在得知不那么体面的真相之后亦选择不回头。

  在通常的说法中美国是新大陆对抗着欧洲代表的旧世界,亨利詹姆斯一直是相反观点,他故事中的人都是从美国前往欧洲寻求更优雅美好的生活。那个他自己遇到左拉和屠格涅夫的巴黎带着光环,变成所有人甘心留下的理由。主角们在巴黎遭遇的不是堕落而是自由,即使是看上去不匹配的婚姻。"要尽情享受人生",借着斯特瑞赛的这番话亨利詹姆斯表达了书的中心态度,以及斯特瑞赛在巴黎接受到这种领悟和要求朋友坚持这种观点的全过程。亨利詹姆斯认为这本书是他最上乘和完美之作,可能是他自己着迷的,就是这个主题带来的理想之美。

  《使节》读后感(三):《使节》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lieerli(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1496/ 为了自己的计算,奉命去拆散远在巴黎的富家公子不恰当的恋情并把他带回国。就是这么个故事,亨利詹姆斯以主角的心理为线索,构造了一个纵横交错的迷宫,虽然偶尔插入事后洞悉一切的评论,但更加深了悬念。可能每个人的心理都可以写成一部古典小说,如果把那些曲折都如实反映出来。亨利詹姆斯就如此带着我们走进一个人最幽深的内心。念头本来就是无头绪的不是吗。人物间的对话含蓄得像是猜谜,奇怪的是他们各自毫不费力地明白所有弦外之音,而该占据上帝视角的读者,成了唯一被蒙在鼓里的人,只能沿着大师给的主角心理线来展开和了解。迷人机智而动机叵测的贵妇人在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中永远不会缺席,把所有人轻易捕获并达到目的。同情那些牺牲者吗?我们跟着他一路走过来,了解这是他无法躲避的结局。亨利詹姆斯把自己对欧洲的情感投射在了主角身上,巴黎的那些私人沙龙、庄重的修道院、愉悦的氛围,瞬间折服了使节本人使他完全调转立场,即使在得知不那么体面的真相之后亦选择不回头。在通常的说法中美国是新大陆对抗着欧洲代表的旧世界,亨利詹姆斯一直是相反观点,他故事中的人都是从美国前往欧洲寻求更优雅美好的生活。那个他自己遇到左拉和屠格涅夫的巴黎带着光环,变成所有人甘心留下的理由。主角们在巴黎遭遇的不是堕落而是自由,即使是看上去不匹配的婚姻。"要尽情享受人生",借着斯特瑞赛的这番话亨利詹姆斯表达了书的中心态度,以及斯特瑞赛在巴黎接受到这种领悟和要求朋友坚持这种观点的全过程。亨利詹姆斯认为这本书是他最上乘和完美之作,可能是他自己着迷的,就是这个主题带来的理想之美。

  《使节》读后感(四):我爱你二

  Danny告别时常说 I love you, 我回应他 I love you too。他问是one two three的two吗?我说不是,这个too是也的意思,他不理,紧紧抱着我用中文说,我爱你二。

  我又解释,两个单词的发音一样,但意思不一样,他还嚷嚷,“就是二!就是二!”这孩子怎那么拧啊,我推开他,摔门而去。

  1925年的一个早晨,还不是作家的希尔维娅·汤森·沃纳从梦中醒来,梦境历历在目,于是沃纳跳下床,写出了小说《幸运先生的空想》。

  小说主人公是个传教士,叫蒂莫西·幸运,他曾经在一家银行工作多年,直到继承教母的遗产,参加了牧师资格培训。

  成为牧师的幸运先生来到遥远的南太平洋,在法努阿岛上,他是唯一的白人。这里的人可爱单纯,总是唱歌跳舞。

  幸运先生不断劝说当地人信教,都被礼貌地拒绝了,除了一个名叫略利的黑人小男孩,后来成了他的学生和助手。

  法努阿岛简直是人间天堂,成熟的水果从树上自然地掉落,空气中弥漫着甜香味儿,幸运先生感觉自己的身体从多年的压抑中解脱出来,前所未有的放松,他爱上了小岛和这里的生活。

  有一天,幸运先生发现了略利的秘密,小男孩儿背着他,在繁花盛开的树林里偷偷用花环供奉着一个当地的小神像。

  起初,幸运先生对略利的信仰背叛和欺骗充满愤怒,后来,看到神像被毁后痛不欲生的男孩儿,他渐渐明白,自己对基督教的执着是多么愚蠢,一厢情愿地改造和教育略利就是在毁掉他,毁掉他身上最真挚、最快乐、最有生命力的东西。

  “我爱你二”是Danny的小神像,从我的角度看那是错的,我想纠正或者说毁掉错的,给他正确的。

  他用胳膊紧紧抱住我的时候,我当然明白“我爱你二”的意思,就像我声色俱厉地重复着“我也爱你”,之后摔门而去,他同样明白我的意思。

  他教我的是我没教给他的。

  用正确去纠正爱,我笨到家了。

  1903年,60岁的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出版了一部小说《使节》。

  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的美国男子查德,到了巴黎之后不再想回家。他母亲派了一位“使节”——斯特瑞塞先生前往巴黎,想让他劝说这只迷途羔羊回国继承家族产业。

  斯特瑞塞先生到了巴黎之后,发现这里的生活对查德造成了致命的影响:欧洲的文化和情调已经深入骨髓,要劝他迷途知返几乎不再可能。

  更加微妙的是,为了劝说查德而深入巴黎生活的斯特瑞塞也陷入了当地的迷人氛围中。独自返回美国前,斯特瑞塞对不愿回头的查德说,好好享受巴黎丰富的人生吧。

  想要改变对方的斯特瑞塞,最终被对方改变。

  在改变别人与被人改变的角色博弈中,成为失败者更难。

  斯特瑞塞面对的是承认失败,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的,承认自己的价值观是错的,承认为改变对方投入的时间是白白浪费,承认迄今为止自己的整个人生一直行驶在错误的轨道上。总之,把自己撕得碎碎的,变成一座废墟,还心甘情愿。

  改变就是这么难。因为改变就是新生。

  摔门而去几天后,我又和Danny面对面站在门口,这次他先开口,

  “I love you.”

  “I love you two.”我伸出两个指头。

  “I love you three.”

  “I love you four.”

  ……

  我想Danny发现了爱的真谛——永无止境。

  《使节》读后感(五):每个微表情背后都是看不懂的滔滔不绝《使节》

  

尽管作者本人用非常细致的长篇说明,来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写下这样的一部小说,但是依旧没有充分的帮助我这样的一个读者,去领会他大段大段纤毫毕现的描述背后,所希望让读者接收到的弦外之音。尤其搭配亨利·詹姆斯美国现代文学先驱的“神圣地位”,一种类似于自觉浅薄的卑微感席卷而来,加重了阅读体验里困难和沉重的部分。

作为一部分期连载后出版单行本的小说,如果让人每读一个段落都觉得辛苦有余而乐趣不足,那么漫长的连载是怎样实现的呢?还是说,已经因为信息碎片化而变得越来越受到速食主义控制的现代人,失去了在字里行间细嚼慢咽的乐趣?联想到《使节》所属的合辑的副标,忽然觉得自己在这本书面前所有呈现出来的不耐烦,都完美的印证了编辑想要直击的要害,查令十字街和法国左岸式的浪漫与美妙,一去不复返了。

他对它们一无所知,只知道它们是些珍品。它们嘲笑着他的无知,如同一朵带着轻狂在他的鼻下舞动的花。

那么《使节》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呢?斯特瑞塞,亨利·詹姆斯在全文提到他的时候,经常用“我们的朋友”作为定语,然后把读者带进了到稍微有那么点嚼人舌根意味的视角。前言还是序里面有提到这种特别的设计,是想要把作者本人的上帝视角尽可能的模糊化,然后让读者可以有更深的浸入感。这样的好处是,读者更容易贴近小说人物的设定和境况,然后跟着情节的推进一起踩着作者的时间线往前走,而不会因为上帝视角的高高在上,过早或者过于冷静的把自己抽离出来。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一堆人围在一起讲八卦,主讲人总是用躲闪的眼神包装出一种神秘的气氛,让听众在他适时的休止符区间,不自觉的做出追问。

毫无疑问,亨利·詹姆斯在这一点上做的非常成功。他用大段大段的文字去描绘斯特瑞塞的内心活动,刚刚抵达法国时候的各种犹豫,因为本身并不算果断或者未有足够自主力的个性,让他总是因为想要保护自己的安全感而显得滑稽,毕竟,他天生是那么容易的露出自己原本想要藏起来的东西,比如一些怯场和稍显迟钝。但是亨利·詹姆斯给了斯特瑞塞以敏锐的感知,也可能有点过于敏感,但这个设定让斯特瑞塞特别让人纠结的个性有了合理的背景,也让故事的推进有了顺理成章的出口。

斯特瑞塞是一个非常善于观察和感知的人,尽管他并没有如小说中其他的人物那样聪明到,可以在感知空气轻微变化的时候即刻做出反应——这让斯特瑞塞的感知有了足够时间去做充分的酝酿,搭配他那种多思多虑常常脑补过度的个性。但斯特瑞塞却又不是一个善于为他人着想的人,他的惶恐总是很难去分辨是体贴、谨慎还是懦弱,亦或者仅仅想要避免计划以外的某些事情的发生,于是宁愿让不怎么好的现状维持下去。亨利·詹姆斯甚至直接借助查德的某个反应,来直接的指出,斯特瑞塞对于“友好”的认知是多么的单薄还有幼稚。

他既不同任何人约会,也不同任何人发展友谊关系。有些人认为同他相识是一件幸事,他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他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离群索居,悄然隐遁,下午和晚上的时光都用于观赏周围那些饶有趣味的事物。

相比查德,斯特瑞塞是一个多么典型的旁观者,但实际上,他又是这本书的一番,但是他对于巴黎发生过和正在发生的一切居然没有足够分量的参与感,只是单纯的折射的巴黎发生的一切——用正在发生的,去推演曾经发生过的,再去推测未来会发生成什么样。在这个过程中,斯特瑞塞单薄且淡漠的存在感,和亨利·詹姆斯的其他一些设定彼此呼应,让小说里面隐晦显露的讽刺意味,一点点浮现出来,然后飘荡着行文的上方,如幽灵般露出诡谲的微笑。

比如斯特瑞塞的东主,查德的母亲,纽瑟姆夫人,占据着乌勒特道德标杆的女王陛下——她没有直接的出现在小说里,但是每一次被提到的时候,总是展现着无法挑衅的威严和庄重。当然,斯特瑞塞在想到她的时候,庄重必然是一个褒义词,尤其自己的存在折射着纽瑟姆夫人对乌特勒和查德的意图的时候——就像他用自己的感觉折射着巴黎的一切那样。甚至,斯特瑞塞真切的感受到,当他远渡重洋来到巴黎执行纽瑟姆夫人的指令的时候,她作为自己的女主人的存在感,甚至超过了自己还在乌特勒的状况。

但是亨利·詹姆斯似乎并不想要维持纽瑟姆夫人因为完美所以具备的强大的影响力,因为后半段出现的每一个人,都用各自的方式,对那种无形的压力做了适度的挣脱——查德当然是做的最好的那一个,或许是因为他遇到了神奇的维奥内夫人,也或许亨利·詹姆斯就是要把查德摆在那个图腾一样的位置,以便于让读者快速的了解斯特瑞塞是一个多么缺乏自我的人。看起来,他好像从来没有认真的考虑过自己想要什么,或者想要做到什么,偶尔浮现出来的小叛逆,也仅仅是通过某一次执行任务,然后获得些许的安静空气和独立空间。就好像他按照纽瑟姆夫人的指令,远渡重洋,安排查德回去乌特勒一样。

他迫切需要的是一个能使问题简单化的办法,而最方便的办法则莫过于将过去做一个了结。他认为自己在生命的华年曾一味沉溺于向往那些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但后来事实证明生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这种旷日持久的痛苦也最终有望获得解脱。他完全明白,一旦自己接受命定失败的观念,他最不匮乏的将是种种理论和回忆。

可是维奥内夫人真的那么神奇吗?还有让斯特瑞塞的内心荡漾到不能自拔的玛利亚戈斯特利,以及让斯特瑞塞因为看到鬓角的灰白而更显出青春活力的查德,他们交织在一起,为斯特瑞塞呈现了一个怎样的世界,以至于如此纠结摇摆的人,都往着不合适的方向义无反顾的去了?

很可惜,因为大段大段的心理描述,搭配很少的人物与繁复的斡旋,让斯特瑞塞自我救赎的细节被湮没到好难抽离出来的程度——这也是为什么本书的阅读体验总是让人觉得辛苦的缘故。稍许值得庆幸的点在于,亨利·詹姆斯在开始阶段,完全不掩饰的描述了斯特瑞塞的卑微,以及对一切“习以为常”施加的压力的默默承受——很多时候,懦弱的人总是难免在自我否定里,想要令过去感知到的一切得以合理化,最终用一个浅浅的很难察觉到的莞尔一笑,来证明自己已经摆脱了完全是浪费时间的那种庸人自扰。但是,或许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一次又一次的自我说服的过程里,最终出现在脸上的表情早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尽管很难意识到,就好像亨利·詹姆斯的这本《使节》很难读懂一样,但变化还是发生了,至于“过去”,是遭遇了背叛,还是终于得到了解脱,约摸就是见仁见智了。

我不酗酒,我没有追逐女士,没有挥霍金钱,甚至也没有写诗。但是,我还是在找回早年的损失。我以我的方式得到我的小小乐趣,它比我一生中所遇到的任何别的事都更加使我快活,让他们说去吧——这是我对青春的承认和一点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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