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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大全

  《喧哗与骚动》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30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一):经典作品值得反复阅读

  看完了福克纳写的《喧哗与骚动》,不得不佩服作者地巧妙安排。对一个家庭从盛到衰的描写非常到位,把主要人的感觉逼真地传递给读者,给人以身临其境的阅读体验。从多层次立体的角度剖析出了人物对事件的作用,把事件的真实原貌抛给读者来客观地评判是非,作者不带主观色彩的描述给人以全新的体验。兄妹几人的多视角叙述,丰富了家庭悲剧的根源和影响,人在这里不在是彼此孤立的存在,每个人都被无情的命运牵扯此书不愧是福克纳小说中的经典作品,我认为这本书很值得反复阅读。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二):95分

  一部伟大的作品。全书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傻子视角,第二、第四分别是爱恋妹妹的大哥、痛恨所有人的三弟的视角。第三及附录为全知视角,或者说是福克纳本人的视角。一部多声道的小说。是不是正因此虚构才奇迹般的无限接近于真相?福克纳也是以这种方式去写作《我弥留之际》的。那部作品同这部作品的共同点在于,都有一个“傻子”,都有一帮荒唐透顶的人。福克纳作品里“傻子”的视物、思考方式似乎最接近真实。至于每个荒唐的人单独看,好像都是非正常的,在世界上是另类。可是如果把他们组合起来,那恐怕就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人性了。世界上的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具备这浓缩了的人性样板之一二。在故事之外,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听见,嗅出十九世纪美国南方的社会面貌、人们的生存方式和价值观念。那也是影子的行走,黑佣人皮肤的色泽,火那光滑而规则的形状;屋顶、蟋蟀和雨的声音;水、金银花、树木的气味。我很愿意相信福克纳跟托尔斯泰一样是大户人家的后代,在一座巨大的庄园中长大。因为非得对庄园生活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情怀,才能用一支笔把家族的没落史写出一种伟大的悲哀。因为只有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才有机会深入经验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各种阶层的生活并凭借巨大的才能以力透纸背的强有力方式将其记录下来。于是去查福克纳的资料,果然他出自名门望族。只是到他父亲的时候,家族衰落了。看来这也就是阅读福克纳作品的其中一把钥匙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三):读完全书后再回头读第一二章可能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我没有看过《拥抱似水年华》或《尤利西斯》,但看过《伊万的一次爱情》和《都柏林人》,现在又看了《喧哗与骚动》,如果说有大篇幅内心独白的就是“意识流”,那对这样的小说我还算熟悉,甚至于,印象中这样的小说还不少。但《喧哗与骚动》确实算是特别的。第一章是傻子眼中的一天,第二章是垂死之人的最后一天,第三章终于让人找着了北,第四章感觉看到了“正常的小说”,看了附录才算明白了整个故事。故事不复杂,但生动地再现了一个令人窒息的原生家庭不可挽回地走向没落的二十年。和《都柏林人》一样,《喧哗与骚动》也有着自己的历史脉搏,但我体会不了,我既不了解美国南方贵族与黑人的生存土壤,宗教或信念也无法带给我更多的理解与共鸣。我从书中看到的,只剩下一小部分关于家庭关系的内容,从母亲到儿女到外孙女,同一个屋檐下以爱之名的彼此憎恨和互相伤害,冷漠、无情、专制、厌倦……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人们为什么不能好好相处,甚至不如邻居与路人。我庆幸自己身上没有历史负担,也庆幸现在的孩子们能够获得比以前更为开放的教育,父母们更为宽容。庆幸浪漫主义带来的多元化价值,庆幸存在主义对“人不是手段,是目的”的探讨。威廉福克纳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但我很欣赏他在1965年面对记者采访说的话。“我本人就很忙,无暇顾虑公众意见。我没有时间去了解谁在读我的书,也不在乎张三李四如何评价我的作品或者其他作者的作品。我需要达到的标准就是,当我在阅读自己作品时的感觉。”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四):难啃的骨头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五):字太多短评放不下

  《喧哗与骚动》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Life ...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读时脑子里关于“欲望”的各种想法转来转去,如同班吉明最后的吼叫,他因为座位的颠倒而恐惧哭号,又因为看到了景物一如既往的从左向右飞逝而过变得平静。这里每个人都是欲望的怪兽,叫嚣着自己最大,但是他们又敌不过时间,任何欲望的倾诉只是毫无意义的喧哗,被时间碾压后终归于寂静。

  而欲望堆积起来就是回忆,我们经历了的并不是回忆,回忆是乱序的,它以一棵树,一种气味,一句话,火焰或者水汽的样子呈现,像汽车驶过溅起的水花,我们只记得落的最重的那些。班吉明和昆廷的章节显得最吸引我,一个是白痴式跳跃的回忆,上一段班还在和凯蒂哭闹,下一段拉斯特就在草地上找他的两毛五;一个是自杀前暴雨般的回忆,充满了绝望。这两章都有没有标点的大段落,看起来无理其实反而合理。因为这是最真实的回忆的样子。

  附录中有句话说对了,“此书有鬼,看完了会像梦魇一样缠住你”……所以即使想法那么多,现在看来不过也是一片虚无,留下的只有雨声和金银花的香气罢了。

  (ps 昆汀和凯蒂究竟是否乱伦了?我觉得是的

  附录中说他爱的不是凯蒂而是她的贞洁,当贞洁丢失,他也走到了死亡,但是在他眼里这贞洁就代表着凯蒂

  书里昆廷那章也有几处暗示乱伦,当时忘记标注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六):连Nancy是狗还是马都分不清?你还……

  这个五一假期跟书友们约了一起看《喧哗与骚动》,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

  有人说书中的动物都有名字,什么马啊牛啊狗啊的都有名字,于是引发了一个我们的疑问,书中的南希到底是马还是狗?

  因为一起看的人挺多,所以各个译本都有人看,最后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还找了几个英文版的来对比。

  大概在第一章44%的位置,有这样一段,「『Dogs are dead.』Caddy said.『And when Nancy fell in the ditch and Roskus shot her and the buzzards came and undressed her.』」

  李继宏的译本是这样的:

  「『几只狗都死了啦,』小卡说,『那回南希掉进沟里,罗斯库斯开枪打死了她,兀鹫过来吃了她的肉。』」

  李继宏版本的南希还有注释,特地说明是一匹母马,在某个英文版里,这里也有注释说南希是一匹母马,李继宏版很有可能是参考并引用了原版的注释。

  李文俊的译本是这样的:

  「『狗才是会死的。』凯蒂说,『那回南茜掉在沟里,罗斯库司开枪把它打死了,后来好些老雕飞来,把它的皮都给撕碎了。』」

  方柏林的译本是这样的:

  「『狗都死了。』凯蒂说,『南希掉到沟里,罗斯克斯开枪把它打死,然后秃鹰过来,把狗皮都给撕烂了。』」

  从原文来看,Nancy到底是狗还是马,确实没有明确说明。李继宏明确注释说明Nancy是一匹母马,但是方柏林却翻译出「狗皮」,可见不同的译者对这个理解偏差还是挺大的。不过我想的是,这到底是个什么沟,掉进去就爬不出来了吗,何苦要开枪打死它呢?Nancy啊Nancy,你太惨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七):阅读不再是一种消遣,而是一种神圣的仪式

  “Life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生活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毫无意义。书名的来源,简直就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最精确的感觉-杰森的喧哗、昆汀的骚动、班吉的梦呓,不过不是毫无意义,是没有看懂。

  读此经典,情节已经不重要了,为了照顾我可怜的智商,不管剧透,还是按照译者的建议,先看了附录,然后按照3412的顺序。没有想法,不敢评论,先写下几点阅读提示吧:杰森部分,比较容易懂,主要时间线一条,外甥女顺着树爬下来偷走了他的钱,体现的是康普森家族最后一位正常的男性的暴躁、愤怒、自私。老女仆迪尔西部分,没有太明白,只记住一句话“他们忍耐”,整个家族都在忍耐这个黑人吗?班吉部分,时间线较多,主要三条,一是姥姥去世家族败落的场景,二是姐姐凯蒂出嫁之后班吉开始定期去墓地场景,三是“现在”被拉特斯陪伴场景。昆汀部分,应该是全书最出彩的部分,主要讲述凯蒂失贞后昆汀与埃姆斯的斗争、凯蒂婚礼前后以及昆汀与父亲的对话,本部分大段没有标点符号,需要准备好笔自行断句,不过一口气读出来也是酣畅淋漓。

  一个南方家族没落了,一个儿子哈弗未读完便自杀了,一个儿子是白痴,一个女儿生下了唯一的下一代却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还有最有一个儿子见证着美国南方小镇农业社会的最终落幕。就像福斯特的《霍华兹别墅》让人思考谁来继承英国一样,《喧哗与骚动》让人思考谁来继承美国南方?(引自译者方柏林)。

  说到这,是不是都想到了《百年孤独》,所以说,福克纳绕不过,意识流上承《尤利西斯》,下启奈保尔、纳博科夫、卡尔维诺......

  总之,读完就是累,但是还会有第二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八):,

  刚看了一遍,感觉很不清楚,凯蒂和昆廷为何沦亡几乎没有讲清楚,好像不讲清楚或讲不清楚就是福克纳此书的手法一样,就像文中的很多段落看着都不知道是谁在说。 而本书用的这种四重奏的交响乐形式,绝对证明了那些我看不清楚的段落是刻意为之,这种凌乱的、无根据的言语应该是用来表现本书的主题喧哗/无意义的。就像起点是康普森家族残存的荣誉,终点是昆廷的自杀,凯蒂的沦亡,班吉被抛弃,杰森选择背叛,爸妈遗憾而死,迪尔西流落他处。而核心的故事,关于昆廷为何自杀,凯蒂的心为何沦亡,却没有给出让人可以理解的讲述,第二部中昆廷的视角是用意识流的方法从昆廷意识的平面上拍摄出来的,可以让人看到繁多的意识活动,却没有逻辑化的思路。同样,关于凯蒂,更让人没有逻辑化的思路。我们只能看到,从昆廷与凯蒂的起点,到他们的终点,中间过程是混乱的、无序的,也似乎是有毁灭倾向的。其他人的命运不用多说,因为都是昆廷凯蒂的因果。 根本的问题来了,昆廷凯蒂中间状态的混乱无序甚至毁灭,和文本中这种频繁时空变换的混乱表达实为一体,也切合了喧嚣无意义的主题。也是,作家没有写出一个明确的中间状态,也许就是因为有的故事没有明确的中间状态,我们只能知道他们是因为家族的残存荣誉而起,只能猜想昆廷最爱死亡是因为死亡后的完整荣誉,凯蒂选择交配是因为要破坏那害人的残存荣誉,对他们我们再不能猜测再多了,因此也只能暂时容忍这混乱喧嚣无意义了,容忍杰森的背叛,让人所有人无意义的命运。

  我们只能看清楚一点,那种荣誉的残存,发生了巨大的作用,让那美好的凯蒂与班吉,让整个康普森家族,陷入了无明的混乱喧嚣之中,每个让人的命运都因为这混乱喧嚣而颠沛流离,这残存的荣誉的混乱喧嚣哪里是无意义,简直是害人不浅的杀人犯。

  至于文本本身,这样的创作手法,简直是惊为天人,值得用心观摩一番。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九):骚动在,喧哗呢?

  如果没有那个姑娘,我只看十分钟就会扔下这本书,有了那个姑娘,我全部都读完了,但什么都没有改变。可这不正好像极了这本书所描述的一切吗?所有喜欢那个姑娘的小伙子都用着自己的方法去讨好她,我也是一样,用读自己完全不喜欢的书去讨好那个姑娘,最后会得到什么呢?无非就是自己最后的一点可有可无的回忆,和喝醉了酒后的一点谈资罢了。可爱情当中迷人的怕也就是这可有可无的回忆和醉后的谈资吧?眼光放长远一点,万物皆悲,即使做出一点可有可无的徒劳无功的事又有什么关系呢?可我也好像发现,爱情好像是可以被控制的,好像只要你去刻意的去接近某个人,那你就会爱上她。这么说的话,爱这种东西,难道就是对谁都可以?或者是,难道刻意的接近就是爱?

  你看,这世间有什么是和爱无关的?或者是,不会受爱玷污的?我曾以为读书是我最隐秘的事情,我曾以为我至少在读书这件事上,我是完全独立的。可一切竟真如萨特所言“他人即地狱”,可这样难道是不幸福的吗?怕也不是,以后别人问起我最喜欢的书,我可能会回答“喧哗与骚动”了。人读书除了找另一个自己之外,也许也是为了解决孤独,而因为读书这件事从而和别的人有了隐秘的联系,这样是不是也就不会再孤独了?怕也不是。怕也会因此再翻开书的话,就不仅仅有书上的字,还有心上的人。

  我曾以为我是缺乏爱的能力的,因为我天生以克制为荣,当爱情或者是我以为的爱情萌芽之后,我便会克制它继续发展。我曾以为爱自己不多的人肯定是因为无趣。可其实好像不是这个样子。可其实爱情好像是根本让你察觉不到的,而且也是克制不了的,我怎么可能克制自己不喜欢威廉.福克纳呢?

  你看,心又在骚动,可我也深知,这一切的骚动如同海市蜃楼。我是不太相信事情会有美好的结局的,因为我肯做出的努力一定是些不为人认可与理解的努力,至于一些早已经落了俗套的事,我不屑去做,更不擅长去做。

  无意义的絮叨毫无用处,到此为止。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十):读过《喧哗与骚动》

  一本没有阅读快感但读完会有成就感的书。福克纳是文学游戏规则的颠覆者,用实验笔法讲了一个女人(凯蒂。其实还有她女儿)的堕落,一个家族的没落,南方衰落,现代失落的故事。班吉的白痴视角,昆廷的自杀狂想,杰森的自我辩护,以及最后的全知视角,同一个故事以不同的视角和声音叙述了四遍,细节前后呼应相互指涉,彼此支持,推向纵深。班吉部分时间和事件频繁转,阅读过程最为痛苦,得不挺转换思维才能跟得上班吉思维跳跃的节奏,要求阅读集中力。昆廷部分也颇艰涩,很多地方比较抽象无法肯定自己是否真的全部读懂,读的过程确实被感染了一丝迷狂的色彩,如同在正午阳光下跋涉时的些许眩晕。英文水平足够词汇量足够时想尝试一遍原版,因为意识流小说读译本还是有缺憾呀,比如昆廷从修指甲的姑娘想到了过去曾经养过一匹纯种马变成了劣马,是因为修指甲manicure中的cure音节让昆廷想起了劣马cur,这是很正常的思维联想过渡。但在中文阅读中却是毫无关联莫名其妙的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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