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蛇一窝,被灭十族
人与人的关系有四种因缘:报恩、报怨、讨债、还债。如果这个关系很深,就变成一家人;关系疏远一点,就是亲戚朋友;如果没有缘,那就是陌生人。凡是来报恩的,肯定都是孝子贤孙;报怨的,过去世你跟他有过节、有怨恨,他到你家来,会搞得你家破人亡。
在动物界,狐狸、黄鼠狼、蛇、刺猬灵性高,修行也比较深,所以不要轻易伤害。今生你把他杀死了,来生他投胎来到你家里,做你的子孙,这你什么办法也没有!
明朝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1326—1376)要埋葬他的父亲时,地理风水师为他选了一个穴,这个穴非常好,他就准备将他父亲葬在那个地方。在挖穴前三天,他梦到有个穿红衣服的老人,连着托梦三天,求他延缓几天再挖。他说他的子孙一家有九百多口在穴道下面,求他缓几天,他好准备搬家。方孝孺的父亲根本不信因果,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按照预定的日期去挖。挖下去之后,下面是一窝蛇,还有很多小蛇,这些小蛇最后都被杀死了。方孝孺就是蛇来投胎的,做他的孙子。方孝孺读书非常聪明,得罪了明成祖,那时的连坐法要灭九族,方孝孺跟明成祖说:「别说灭九族,灭十族我也不在乎」。明成祖非常生气,最后把教方孝孺的老师学生也杀了。
这是来报仇的,冤冤相报。你杀了这一窝蛇,蛇投胎来做你的儿女,后来犯了大罪,让你灭族,非常可怕。这个仇恨如果不能化解,「世世受殃,无有断绝」,生生世世冤冤相报。所以,人要有智慧,古圣先贤常说:「吃亏是福」,一定要把冤家化解,「冤家宜解不宜结」。要知道世间事,欠命还命,欠钱还钱,这是真理。觉悟的人明白了,欠命还了命之后,不再让别人来酬偿,帐就了了。欠了钱,欢欢喜喜的还人,没有一丝毫怨恨;别人欠我的不要了,干净利落。别人借你的钱,借了不还,或者骗你的,用种种不正常的手段逼迫你把钱送给他,来生都要还债的。觉悟的人不要了,如果还要他来还债,就不能往生。所以,我们欠别人的还得清清楚楚,别人欠我们的一律不要了,心地清净。如果不懂这个道理,依旧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就是「怨对相报,世世受殃,无有断绝。
【附录】历史记载
明太祖崩,太子朱标英年早逝,遂册立朱标次子朱允文为帝,是为惠帝。惠帝削藩导致叔父燕王朱棣兵变,以「清君侧」为名,逐惠帝,自立为帝,是为建文帝明成祖,史称「靖难之变」朱棣命两朝元老翰林学士方孝孺下诏称帝,方孝孺逆旨,愤而书「燕贼篡位」。朱棣大怒,以「诛九族」胁之,方应之曰「何妨十族」,磔(腰断)於市,诛十族共杀873人。(见清人《廿二史札记》)
又据明人祝允明所撰《野记》云:方孝孺之父,为其先祖造坟,得一梦,见穿红衣老者三次哀请延迟三天迁坟,使其族人得以迁徙。翌日,方父命家丁掘墓地,见一大堆红蛇,遂以火烧之,共杀873条。
当晚又梦见红衣老者怒斥之曰:「汝杀我全族,我亦必灭汝族!」其后方家诞下方孝孺,孺舌成乂形,年幼聪慧,六岁能诗,闾里称之谓「小韩子」,以喻其文才堪比韩愈。
因靖难之变,方孝孺拒为燕王称帝书写诏书,触怒朱棣,被诛十族,八百七十三人遇难,正与蛇族同等。因果报应,丝毫不差。
《明熹宗实录》卷22:“己亥,诏恤先臣方孝孺遗胤。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读学士直文渊阁。当靖难师入,以草诏不从,致夷十族。其幼子德宗,幸宁海,谪尉魏泽匿之,密托诸生余学夔负入松江岛屿,以织网自给。华亭俞允妻以养女,因冐余姓,遂延一线。至是其十世孙方忠奕以贡来京,伏阙上书得旨。方孝孺忠节持著,既有遗胤,准与练子宁一体恤录。”
《明史纪事本末》:成祖欲草即位诏,皆举孝孺,乃召出狱,斩衰入见,悲恸彻殿陛。文皇谕曰:「我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文皇曰:「伊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文皇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文皇降榻劳曰:「此朕家事耳!先生毋过劳苦。」左右援笔札,又曰:「诏天下,非先生不可。」孝孺大批数字,掷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文皇大声曰:「汝安能遽死。即死,独不顾九族乎?」孝孺曰:「便十族奈我何!」声愈厉。文皇大怒,令以刀抉其口两旁至两耳,复锢之狱,大收其朋友门生。每收一人,辄示孝孺,孝孺不一顾,乃尽杀之,然后出孝孺,磔之聚宝门外。孝孺慷慨就戮,为绝命词曰:「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庶不我尤!」时年四十六。复诏收其妻郑氏,妻与诸子皆先经死。悉燔削方氏墓。初,籍十族,每逮至,辄以示孝孺,孝孺执不从,乃及母族林彦清等、妻族郑原吉等。九族既戮,亦皆不从,乃及朋友门生廖镛、林嘉猷等为一族,并坐,然后诏磔于市,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谪戍绝徼死者不可胜计。孝孺季弟方孝友就戮时,孝孺目之,泪下。孝友口占一诗曰:「阿兄何必泪澘澘,取义成仁在此间。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到家山。」士论壮之,以为不愧孝孺之弟。孝孺又有二女,年俱未笄,被逮过淮,相与连袂桥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