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摩的侄儿》是一本由[法]德尼·狄德罗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16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拉摩的侄儿毫无掩饰地展现出了一个“本真”的“他”——一个极力拥护“恶”的艺术的“他”。
这首先要从天性说起。
人的天性是上帝预设的,也就是说本质先于存在。而在如何对待天性的问题上,拉摩的侄儿主张接受和顺应自然天性,任其发展;如果一个人天生不具有高尚品质,他也可以利用好自己的“卑鄙”并将其发挥到极致,就像对话中的“他”一样,在“作恶”方面做到出类拔萃,并引以为豪。是的,他的确可以从自己的恶习中受益。其手段之一是“道德的惯用法”,也可以称之为“欺骗的艺术”,各行各业为了自身利益而背离真相;另一途径便是启用“表演的艺术”,阿谀奉承或扮演丑角,以便在保护人那里安营扎寨。“表演的艺术“为了苟活,而“欺骗的艺术”通向发财致富。
这本书被恩格尔誉为“辩证法的杰作”,个人认为是有失偏颇的,音乐家拉摩的侄儿和哲学家“我”并非势均力敌,作为哲学家的“我”虽有“辩”的部分,但大大缺少“证”的过程。
「拉摩的侄兒」,講一個多才多藝、天賦異稟、性格直爽、思想圓滑的青年,愛學習勤看書,罕見的人才,哈哈。他否認人性中任何高尚的品格。將發財作為目標,發財以後的樂趣只是:吃喝玩樂,為所欲為。美徳對他來說是,「難以造就,難以保持,甚至是艱難而致命的」! 世上只有「甜滋滋的謊言」和「苦澀的真理」,他坦率地說出了社會的現實。
壞人還真沒有他的坦誠!哲學家則認為:因為這樣的現實,而將人生意義歸於「欲望的滿足」,那是可憐的⋯⋯因為曾經的挫敗,而讓理念的崇高和人生的豪邁歸於寂滅,認為它們在普遍的人性和漫長的歷史中,不該存在或者不能實現,即是犬儒。拉摩的侄兒是犬儒三期的典型症狀,哲學家或許是犬儒一期了噢。
一場「真小人」與「偽君子」舌戰機鋒,好看!「誰最後笑,才笑得最好」!小說是開放的,并沒下確定的結論,因為「道德評價并不是終極的評價,不應該僅僅局限於狹隘的善惡領域來理解人的本性和命運。」(特里林)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自身異化了的精神世界一節,對此進行了創造性解讀。
狄德罗作为一位哲学家跟音乐家拉摩的侄儿的对话。哲学家与一个社会混混展开了一场对话,滔滔不绝的是拉摩的侄儿,经常处于震惊的是哲学家。
哲学家还在用世俗的道德与秩序进行思考的时候,拉摩的侄儿手脚并用,比比划划,口若悬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哲学家讲着那些道貌岸然的人做的鸡鸣狗盗的事。
拉摩的侄儿也有一个音乐家基本的素养,哲学家好奇他为啥不正正经经做个家教或者搞点创造。拉摩的侄儿反而用哲学的方式讲述着这些理想主义的天真是如何不可能。
哲学家又好奇这样会给自己的孩子什么样的影响与教育,拉摩的侄儿觉着哲学家真是好笑,这个世界如此虚伪,不是应该早早让孩子们看到真相能活的不那么难过吗。
哲学家还在惊叹拉摩的侄儿为何敢如此直白时,拉摩的侄儿说自己还要去为一口饭“讨好”别人。拉摩的侄儿走了,剩下哲学家原地石化,内心一片混乱……
狄德罗在中国的知名度远不如启蒙思想三巨头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但他有两部作品是我情有独钟的,其中的一本就是《拉摩的侄儿》。这部狄德罗遗留下来的作品,在思想史上留下了不朽的痕迹,被恩格斯盛赞为“辩证法的杰作”。最初是以油印本的形式流传到德国,受到大文豪歌德的青睐。继而黑格尔和马克思都对这部对话体盛赞有加。尤其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用相当的篇幅对这部小说进行了思想性的阐发。时至今日,我们阅读这部作品,也会觉得其中所涉及的有些问题并不陌生。 西方的对话体写作最早或可追溯到柏拉图那里。在狄德罗的这部作品里,主要由“我”和拉摩侄儿的对话构成,以两人在咖啡店的相遇为契机展开布局。“我”先描述了对小拉摩的固有印象,亦即“他是高傲和卑鄙、才智和愚蠢的混合物”,“他毫不夸张地表露了自然赋予他的优良品质,但也毫不羞耻地表露了他所接受的恶劣品质”。这些提纲挈领的勾勒都在后文有着具体而微的体现。总的来说,小拉摩在我看来是一位怪人。这样一位怪人在人群中很惹人注意,因为他打破了固有的教育和习俗,使得人们重新审视和思考一些固有的价值观念。相信这也是狄德罗为什么愿意记录其言谈的原因。
首先还是要理解小拉摩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他的叔叔老拉摩可是享有盛名的大音乐家。小拉摩也习得了一身音乐方面的才能,他在表演时能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但是他的才华又没有高到可以创作出优秀作品的地步。由此引申出一些关于天才与平庸的讨论。这个话题是从讨论老拉摩的天才引出的。小拉摩认为天才往往只想到他自己,只精通于自己擅长的东西,而不晓得怎样做一个公民、父亲、母亲、兄弟、亲戚和朋友。一方面,天才是其所在的时代的光荣,后人会为他建纪念碑,永远地尊敬他。另一方面,他可能对于身边的同时代人是某种灾难。譬如,小拉摩就认为自己的叔叔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粗暴的人、无人性、吝啬,是坏的父亲、坏的叔叔。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就像“我”向小拉摩所提出的,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你愿意做一个平庸的好人还是一个天才的“恶棍”,前者在生活中能获得好口碑,后者却能创作出流芳百世的作品。这种意义上的天才只有对于不相识的人们或者是在后人眼中,才是一个好人。这样一个人物,就像是一棵大树一样,闷死了生长在它脚下的植物;但是它能够把自己的顶尖一直耸入到云中,把树枝远远伸张开来,把树荫赏赐给来到它伟大躯干旁休息的人物,并能够产生出味道绝妙的果实,供人品尝。由此如果出于更广泛福祉的考虑,似乎需要忍受天才,这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天才的道德豁免论。卢梭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他不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朋友,或者说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却在思想史上永放光芒。
至于小拉摩,虽然从小也在尝试创作出让人们赞美的音乐作品,但始终没有办法达成,他将自己比喻为处在“曼尼巨像”旁边。在埃及曼尼巨像旁边的所有雕像,都同样地被日光照射,可是只有曼尼巨像能够发出声音。在受眷顾的天才旁边,有着的是贫困的大多数。根据这一观点,小拉摩似乎认为天才是先天决定的,因此才能够在后天相同的土壤中脱颖而出。
与之相似的是,小拉摩认为人的本性更倾向于牺牲同类来追求自己的幸福,并非像“我”所认为的那样追求德行。在小拉摩看来,德行和哲学并非是为一切人造的,他嘲笑“我”说,“你们相信有一种给所有的人造出来的幸福”,事实上这只是一种虚幻。假如达到了城市和宫廷中最重要那部分人的那种地位,就会刚好过上他们所过的生活。如此而已,并不会带来任何的改变。尤其对于有钱人来说,无论干什么都不会失掉身份。在这种观念之下,并不会有接近于儒家的那种在其位、尽其职的说法,因为既然一个人是为了致富而执掌一个职位,尽责任不会达到他想要的结果。相反,谄媚奉承,拜访大人物,研究他们的趣味,顺从他们的怪癖,为他们的罪恶服务,赞同他们的不义,才更能让自己有上升的空间。
“我”尖锐地指出,如果家庭教师也抛弃掉责任,那么孩子的教育将受损。对此小拉摩却表现出不太关心的态度,认为事不关己,受害者是自己女儿的丈夫或是儿子的妻子。“我”把有钱人的快乐归为一种感官的快乐,这种快乐让他们把一切都消耗了,让他们的心思愚钝起来,同时也让他们非常无聊。“我”指出了让“我”认同的那种尽责任的生活方式,为善行而心满意足,为尽孝而激动万分。这种道德的获得感反而让小拉摩觉得奇怪。“我”一针见血地指出,小拉摩“不能设想一个人可以超出他的命运之上”,不能意识到在高贵行动的庇护之下,人们不可能感到不幸。于是乎,就得出这样一个问题,人应该把“正直诚实”视为超出命运之上的准则吗?
在“我”看来,这是幸福的必要条件。而在小拉摩看来,无数的正直人过得不快活,无数快活的人却不正直,乃至平时总是扮演小丑的自己,因为偶尔在哪一瞬间表现出理性和诚实,竟然被主人驱逐,落得没有晚餐去处的下场。由此,正直诚实的正当性似站不住脚。“我”指出,这恰恰是因为没有及早认识到,一个人应该寻求过免受他人奴役的独立生活。但是小拉摩又为自己提供了辩护,亦即自己过得至少是最舒适的生活,尽管像“我”所说那样不安定也不端正,但是对自己这样的“懒汉”“傻子”和“无赖”而言却是最合适的。既然他能通过恶行而不费劳力地得到快乐,为什么要把自己改造成并非与本性相符的那种有德行之人,让自己获得陌生的性格,如同在地狱里受刑那般呢?在他看来,德行是反天性的。“人们歌颂德行,但人们却憎恨它,躲避它,它是冷冰冰,而在这世界上人们必需使自己舒适快乐。”德行不能达到,就用别的路径。德行是不愉快的,无乐趣的。而小拉摩想要就是想要通过滑稽和愚蠢让对生活厌倦的上层阶级发笑。他自认为应当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亦即做许多富有强盗中间一个快活的强盗,而非独自地和叫花子在一起啃面包皮。
进而,小拉摩提出了一种实用的“道德观”,也就是根据利益来决定。“如果德行偶然可以致富,那末或者我就是有德行的,或者我就和其他的人一样假装有德行的;人们要我可笑,我就把自己培养成可笑的。”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他称之为“德行”的东西正是“我”所认为的“邪恶”,而“我”称之为“邪恶”的东西恰成为他所谓的“德行”。很有趣的是,小拉摩也意识到自己在“我”眼中是“十分卑贱、十分可鄙的东西”,可是自己因为这些恶行而沾沾自喜要比自怨自艾的时候还多。因而,他仍然坚持自己固有的生活方式,哪怕为人们所轻蔑。
让“我”困惑的是,为什么小拉摩原意把所有的卑鄙龌龊都暴露出来呢?小拉摩的理由在于,这样倾囊相吐,可以让自己的恶行更卓绝一些。他想让“我”了解,他在“恶”的艺术里已达到多么卓绝的造诣,让“我”承认他在卑鄙中至少是有创造性的。小拉摩何以堕落至此?试想假如小拉摩真的能像他叔叔那样装作出尽人皆知的作品来,他还会自甘堕落吗?他始终解决不了的是“曼尼巨像”的隐喻,同样接受阳光的照射,为什么只有曼尼巨像能够发声。
另一方面,在作恶上,即便他认识到,在社会中,各种地位的人互相吞噬。自己明明能够像别人那样谄媚,像别人那样说谎、作伪誓、许诺、守信或食言自肥,竟然还缺少面包,竟然看到一些给自己当跟班都不配的人却有丰厚的财产,拿着镶有金头和曲柄的手杖,手指上带的指环刻有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名字。但他自己却始终无法获得任何显著的进步,只能做一个小丑。似乎他在这两方面都缺少足够的才具。所以他会感叹:他说:“我是懂得对自己的轻视,这种由于感到天所赋予的我们的才具的无用而产生的良心的痛苦的;这是一切痛苦中最残酷的。一个人到了这步田地,几乎是当时没有生出来还好些。”真相至此大白。
但小拉摩的精明在于,他对此是有清醒认知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有着充分的根据。在这样一种根据面前,“我”的价值观显得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直到对话的最后,也没有能够给小拉摩带来任何的冲击和改变。相反,小拉摩式的辩护至今仍屡见不鲜。这充分证明了狄德罗小说的现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