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O年的正月初六,是令我们村村民欢欣鼓舞的日子。
小村名人——花娘的“花妞文化俱乐部”免费为村民开放了。德和大叔那四间宽敞、明亮的门面房——图书阅览室,一大早就被想先睹为快的人们挤得满满当当。大门上“花妞文化俱乐部”七个苍劲有力的镏金大字在新年的晨曦里显得流光溢彩。后院里更是人头攒动,水泥地面的露天舞池上空七彩的旋转灯令人眼花缭乱。衣着整齐得体,显得格外精神的花娘,被一群年轻人簇拥着,和着宋祖英的《今天是个好日子》在狂欢。欢乐、祥和荡漾在每个人的脸上,花娘又一次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花娘本不姓花,而“花妞”这个雅号追根溯源还是我的“杰作”呢。
按照本地习惯,称新婚的婶子管叫花娘。花娘结婚那年我才五岁,整天跟着婶子“花娘、花娘”的叫,由于口齿不清,把花娘叫成花妞(本地人对猫咪的爱称)引得众人大笑。等我把“花娘”二字喊清晰了,“花妞”的雅号也在花娘身上落户了。
花娘当时是我们村出了名的大美人。用文字来形容她的漂亮是颇有些费神的。“柳眉杏眼”、“樱桃小口”有些旧俗套,新词又难以寻觅,说个大概:她的身材、脸型、眉眼和电影演员方舒很有几分相似,只是没有涂红抹彩,且离普通人近些,到是觉得肤色还要白皙几分。
花娘不仅人美,而且心灵手巧。插花描鱼,纺线裁衣,样样精通,再加上为人性格直爽,泼辣大胆,以至村里的姑娘、小伙,年轻媳妇总爱围着她转。人都说花娘长的美,笑的浪,“咯咯咯”银铃般的笑声非常感染人,一句骂后生们的俏皮话“娘希匹”总是能激活别人的兴奋细胞的。每次在队里干活休息的时候,也是人们海吹胡聊的好时机,而花娘总是众矢之的,大调特侃。灵牙利齿的自然不会放弃自己积累经验的机会,就是笨嘴拙舌者也乐意围坐一旁听听,一来可以歇歇,二来也乐得开怀大笑几声,散散闷气。的确,花娘的存在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乡亲们这种苍白、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不少欢乐。队长亦把花娘当作调剂群众情绪低落的一件法宝。
二花娘的真正出名不在于她的美,而的她的倔。
父亲逝世五年后,也就是我六岁那年,祖上又添新坟,二叔身为泥水匠在为大队盖砖瓦房时不幸以身殉职。队里为照顾年轻的花娘,决定照发二叔三年的工分,可花娘却以“死人不能再吃活人的粮,我有手有脚的能养活自己”云云,任凭我母亲和几位婶子一旁怎样地“诱导”,而花娘却死活不要队里的补助,直让母亲为此惋惜了好长一段时间。
鉴于花娘人缘好,思想进步,花娘当选妇女队长,队长宣布,众人叫好,一旁可急坏了母亲。吃过晚饭,母亲便急匆匆地到隔壁找花娘去了。
母亲大花娘十二岁,平时花娘对母亲十分尊重,母亲也总是以长者的身份去关心、爱护花娘。二叔死后母亲便劝花娘搬来住,以免以后出什么差错,而花娘却满不在乎:“咱屋挨着屋,赶明儿把那墙茬拆了不就成了一个院了嘛。”
自从花娘不要补助那件事后,母亲深感花娘倔犟,今晚母亲再三斟酌着该怎么劝她,其实,母亲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在此,还得先说说队长这个人。
按照文学的角度,描写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写他的脸,而生产队长却有一张非常生动的脸:不但弯眉弯眼,圆头圆脸,连鼻子、嘴、耳朵也都是圆浑浑的弧形线条,没有一点棱角,即使发怒也好像在笑。虽然五十多岁的年纪,身板却挺结实,是个能言善辩,机敏得有点狡黠的人物,和这样的人打交道,着实令人大意不得。
三对于母亲的到来,花娘已习以为常。简单的问候后母亲便开始了与花娘的谈话:“唉!”母亲重重的叹了口气,“咱妯娌俩咋恁命苦呢,嫂子是过来的人了,可你还年轻,这寡妇门前是非多呀!”花娘如坠云雾里,瞪着一双美丽的凤眼急切的问:“咋啦嫂子,听到谁议论我啦?”看到花娘着急的样子,母亲暗喜:“议论倒是没有,唉,我是说像咱们这穷家薄院哩,又没有个扛门户的人,别人咱可是得罪不起呀!”“嫂子,看你想到哪儿去啦”花娘缓了口气:“咱啥时候都没有想要去得罪人,不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花娘把妇孺皆知的毛主席的那段话引用的铿然有声,母亲的心随着节奏紧了四紧:“看你这性子,不是嫂子我说你哩,别看你平日里和人家说说笑笑的没有事,真当上队长你还真不愁得罪人哩,人常说,得罪十个好人还不碍啥,得罪一个孬人祸全家,再说这人心隔肚皮,你知道人家都想啥哩,听我一句劝,你就别逞这个能啦,别以为给你个妇女队长就是抬举你,队长那人恁精,他这是让你替他得罪人落孬哩……”母亲恨不得一口气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倾倒出来,希望花娘认真体会而不去做这个出头的椽子。花娘拢拢头发正色地说:“队长精傻我不管,这妇女队长是大家选举的,我相信我能干好。”
母亲费了半天口舌,花娘还是“执迷不悟”,母亲便使出了对花娘百用不误的杀手锏:“恁花娘,听嫂子一句劝吧,孩子还小,咱寡妇熬儿的不容易呀,”母亲动了情,辛酸的泪水从脸上滴在颤抖的手上:“你心直口快,有口无心,以后别和那些爷们说恁多笑话,免得落下什么闲话,咱为人可不能出啥差错,可不能让孩子在人面前抬不起头哇,要不,以后孩子定媒都是个病儿。”母亲这招十分凑效,花娘受了感染,声音也发颤了:“嫂子,别这样,我一定听您的,别管了,三条大路我走中间,我决不会做对不起您和孩子的事……”母亲得到了花娘的许诺,心里总算吃了大半个“定心丸”,这才告辞回家去了。
四诚如一位西贤所说:“正经的年代产生严肃的人,狂悖的岁月产生荒唐的事。”
这天上午,花娘带领妇女去棉田捉虫,那时人生活穷,虫也不多,当时队里规定:每五条虫一分,每人一晌也就挣三、四分。半晌休息的时候,花娘和几个妇女去棉田旁的黄麻地里“方便”,却发现队长之妻正在专心致志地捉黄麻棵上的虫。由于黄麻上没打过农药,虫相应的就多一些,剥开每片卷成筒状的麻叶,便会有一条作茧自缚的青虫。“娘希匹,怪不得她每次挣的分都比别人多,”花娘越想越气,“马素花”,一声怒吼,吓得素花手里那装虫的小玻璃瓶掉在了地上。“放着棉田里的虫你不捉,跑到这儿用功来了,你这是坑害集体知道不?今天上午的工分你别想要了。”“好花妞……”想求饶的素花看到几个人在场,放不下面子,便放弃了想要说的话,“那、那,这、这瓶里的虫也不是我净在这地里捉哩……”一个不依,一个不饶,便折腾到队长那里去了。人们围上来,静观事态变化,队长冷观二人的态度,母亲一边给队长赔着笑,一边给花娘递眼色,拉住花娘的手,“就那罢,素花也知错了,以后再也不就这干了,就别再追究了。”“不行,谁干坑害集体的事都不行。”“臭娘们,平时我是咋对你说哩?要多向花妞学,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净给我丢人!”队长像是对着众人说道:“好了,都别看热闹啦,干活去吧,这件事就按花妞的意见处理。”队长作出了最后“判决”,人们议论着干活去了,素花却哭着,嘟囔着回家了,反正后半晌干了也是白干。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