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一个很差的男孩,小时候,经常会有人夸我很聪明,尽管现在很多人说,我是个混混。
老师经常问我:“你又不笨,为什么就不知道好好学习呢?”我想了半天,总想不出答案,只好说:“什么都不为。”的确,我没有撒谎,我为什么非要好好学习呢?我真的不知道。
我的父母很久很久没有过问我学习的事了。大概他们认为他们不是那可以雕刻朽木的能工巧匠,他们已经承认他们的无能也没有什么不对,他们是生活里的男女主角,永不疲倦地上演着高潮迭起的家庭戏剧,有争吵,有泪水,有硝烟,从开始到现在,从未停止过。
父亲是个赌徒,母亲有着严重的神经衰弱,由于晚上经常等待未归的丈夫而夜不能寐。当爸半闭着布满血丝的眼睛踏进家门的时候,她就歇斯底里的喊叫,用尽全身的力气试图把他推出门外,真搞不懂妈是怎么想的,好不容易苦苦等来的战利品干吗又往外推呢?
麻将逐渐奠定了它在我们家中的地位,它像我父母的孩子一样成为他们生活的主题,时常被他们提及,而我,我不知我在这场戏里是个配角呢?亦或只是一个插不上手的观众而已?
上大学大都是为了父母的殷切期望,或是为了自己的远大前程什么的,但我的父母从未对我包过什么希望,而我,我觉得我的远大前程和大学也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很多摆地摊儿的都能从怀里掏出一张大学毕业证,我觉得我没有那张纸也能摆个地摊儿,赚的钱未必就比那些有张破文凭的人少,所以,上不上大学我觉得太无所谓了。
能活着,能和一群讲义气的哥儿们快乐地活着就行了。
我有一群很铁的哥们儿,我们有着共同的生活目标——当然,跟大学无关。我们经常逃课,跑到网吧,联合起来打cs,玩传奇,过五关斩六将,不分昼夜;我们在校园里吹着口哨到处流窜,遇到漂亮的女生就走上去搭讪,看到女孩儿魂飞魄散的逃离,我们就开心地大笑;我们也喜欢打架,像赌徒迷恋麻将那样迷恋着打架给我们带来的淋漓尽致的痛快。
有一次放学后,我们哥几个商量着玩一次比赛,比赛看谁在规定的时间里抢到的钱多,谁就请哥几个喝啤酒,商量好后,我们就开始分头行动。
我躲在一条胡同的拐弯处,这个地方光线较暗,而且不易被人发现,我埋伏在那里,观察放学过往的学生,看看哪个更适合成为猎物。
我们大哥说,抢钱也不是见人就强的,首先,得从对方穿着饰物判断他的确有钱,其次,从对方神情,走路姿态判断此人属胆小,懦弱一类,最后一点,必须肯定猎物是独自一人出现,而非成群结伙,当然,女生优先。
我看到一个矮个子,瘦瘦的女生走了过来,她背着硕大的牛仔书包,穿着天蓝的校服,胸前挂着NOKIA 6610,正一边磨磨蹭蹭地走,一边看着一本八卦杂志。
我拿出别在裤腰上的道具——一把还没有开刃的亮闪闪的水果刀,心里酝酿着将要上场的台词——毕竟这还是本大侠第一次单独行动。
“有钱没?”我把刀伸到她的鼻尖儿,逼着她退到拐角的阴暗处并冲她喊道。
女孩显然是被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吓坏了,然后,她很快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开始翻身上所有的兜,最后她摊开两手,做了个没有的姿势。
带着贵重手机的学生会没有一分零花钱,鬼才相信。我用眼神示意她打开书包的拉链给我看。
她却站着一动不动,然后,她做出很无奈的表情,说:“我真的没钱,如果你真的需要钱的话,我可以明天带来借给你,可是,你为什么需要钱呢?”
我被女孩的问话问愣了,在我抢劫的经历中,还真未遇到过这样胆大妄为的“猎物”。
那瘦小的“猎物”更放肆了:“如果你只是为了寻求刺激才这样做,倒还不如去足球场上发泄来得痛快。”
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是继续威逼利诱还是再来点儿更厉害的招儿呢?看来做强盗也有不知所措的时候,尤其是对于我这样一个抢劫手段不太成熟的强盗来说。但,不知怎么的,我像被鬼魂指使了一般掉过头去,仓惶逃离。
现在想来,那真是一次最丢人的抢劫经历。事后,我对哥们儿保证,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勤奋练习生存技能,为组织发扬光大。
有一天早上,我和兄弟大毛绕着操场跑圈,不知是哪个踢球不长眼的家伙竟把球踢到大毛的头上。妈的,还真的没见过什么人敢这么肆意动我们兄弟的,待那捡球的小子跑来捡球的时候,我们一把揪住了他,把那厮按在地上,然后,大毛骑到那厮身上,我们揪住那厮头发,把他脑袋往足球上撞,这叫以牙还牙。
我们周围挤满了锻炼的学生,这也好,让他们看看我们兄弟的厉害,以后见了我们准把他们吓得闻风丧胆,屁滚尿流。
这时,一个很响亮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别打了,再打,我就告诉政教处去。”
许是因为那声音中有种不容侵犯的严厉,我和大毛都不由自主停止了拳头,站了起来,顺着那声音看去。
是一个又矮又瘦的女生,那个曾经让我在抢劫中很丢面子的女孩。
趴在地上的小子趁势飞快逃离了现场,围观的人群慢慢散去,大毛嘴里骂骂咧咧地也走开了,只有我,站在原地,看着那个瘦小的身影在我眼前变得逐渐模糊。
班里有点希望的同学都在忙碌着,毕竟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但,像我,像大毛,还有和我们一样只会打架,打游戏的兄弟们,自由得像发了疯一样,大把大把的时间不知用什么来填补,甚至,我们想打架,都很难找到对手。
学校的文艺演出就要临近了,但这和我们也没多大关系。对于学校的一切活动﹙足球除外﹚我们兄弟从来都是置之不理,我们是别人眼中的异类,我们虽身处校园,却与校园有着厚厚的隔膜,我们只是人见人躲的混混而已。
文艺汇演的时候,我们哥儿几个坐在礼堂的最后一排,为所有演出的节目都叫嘘,我们抵御所有在别人看来优秀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栀子花开》的前奏音乐在舞台上轻盈的响了起来,一个矮瘦的女孩子从舞台的左面握着话筒慢慢地走出来。又是她,我惊呆了,她穿着白色的裙子,披散的头发上戴着用洁白的栀子花变成的花环,她多么像个没有翅膀的天使。
“ 栀子花开,如此可爱,在这个季节,我们将离开,难舍的你,害羞的女孩,就像一阵清香轻轻萦绕在我的心怀…”
我的眼底有一种潮湿的东西升腾起来,将要溢出眼眶,我努力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以免它们不小心掉出来,我为什么会这样?是被那伤感的歌词感动了,还是被那个唱栀子花开的女孩所感动,亦或什么都不为?
最后,给优秀节目颁奖的时候,我知道了那个唱《栀子花开》的女孩儿叫薇,高一的学生。
每次下课或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总是从三楼跑到一楼,在高一教室外的走廊里走来走去,很难说清楚这是为了什么,也许什么都不为。
大毛这几天,经常问我:“哥们儿,怎么这几天不打架了?手不痒痒?”
我说:“怎么都不怎么。”
我也发现我有点儿变了,至少我在学校里看上去斯文了很多,不在校园里找人打架了,不再追着漂亮女孩吹口哨了,只是,经常和哥们儿几个在操场上踢踢球。
我们踢球的时候,草场四周的阶梯座位上总会坐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她们扯着嗓子蹦蹦跳跳为球员喊加油的疯狂举动真让人受不了,她们给刚踢完球的队员们递矿泉水时谄媚的表情更让热反胃。
踢完一场球下来,我和大毛拎着球鞋,光着脚丫子向水房走去,后背有个响亮的声音:“球踢得真棒,先喝瓶水。”“无聊”我嘟囔着,继续向前走,大毛冲着我的后背拧了一下,我不经意回过头去,却发现薇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定定地站在那里。
我想,我的脸上肯定抽搐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
薇笑了笑,把水递了过来:“你踢球的水平比抢钱的水平高多了,呵呵,你没看见我为你加油么?”
薇始终昂着头,我想,可能是我太高了,她都不及我的肩。当我接过矿泉水瓶的时候,薇转过身,从我面前离开。
我不再逃课了,因为我觉得我一点儿都不笨,书本没有大毛说的像天书一样让人难以捉摸。尽管我知道无论我多么努力都已经来不及了,教室前面我从来都不正眼去瞧的倒计时牌上很突兀地印着鲜红的“7”,像把血淋淋的镰刀,它并没有因为我的忽视而停止过流动。
高考成绩如我们所愿,我们哥儿几个都落榜了。
过了几天,大毛来找我,说:“兄弟,我朋友开了一酒吧,正缺人手,你跟我过去,一块儿跟他混吧。”我说:“不用了,我要去补习,明年再考。”大毛像看魔鬼一样看着我:“妈的,你脑袋里进水了吧?”我说:“有可能。”大毛骂骂咧咧一通后,最终又问:“到底为什么?”我想了想,没有答案:“也许,什么都不为。”
人在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不一定需要什么原因,即时有,很多时候我们也说不出为什么,他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他应该这样做,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