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的夜,是充满了霓虹灯的闪烁和的士高音乐的,要不然就是卡拉OK那撕心裂肺的吼叫声。
这便是大多数现代夜行者的夜生活,看起来好象很荒诞颓废,但现代的生活虽然很丰富,却也很烦乱,随着人不断的长大,就发现自己能控制的事就越来越少,也就越来越想做一件我自己想做的事。
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里,我遇上了她,当时我和朋友们跌跌撞撞的从歌厅的门口走出来,那天是为了庆祝大哥远行归来。我们一边走,一边唱着张学友的《饿狼传说》,呵,你别说,唱的还真象那么回事——都是一群狼(浪)人。已经是凌晨1:00了,人们都差不多见周公了吧!
由于喝的太多,我忍不住想要去厕所解手,摇摇晃晃的穿过马路,模糊的目光扫过前方,在转角处发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夜都这么深了,她怎么还在街上,似乎在等什么......不一会,有大概5、6个人从小巷里走向了她,对她拉拉扯扯......机会来了,这便是古往今来男人所最热衷的事业——英雄救美!呵呵。我忍住了尿急,猛冲上前挡在了她身前,距离更近了,我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是我喜欢的第五街......
当我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作了个错误的决定——在我身前的是几个身高都在一米八零左右的彪型大汉,看来都是江东的东北兄弟......
“你干什么?走开!”带头的东北大汉用带有东北特色的语调说道。
嚣张!简直没把我放在眼里(的确,事实也是如此)他压倒性的语气让我不禁后退了一步,这使我碰到了那女孩的......像触电一般,感觉有无穷的勇气灌注到我的体内,豁出去了,被打死也值了!我又向前走了一大步,用一米七三的身高抬头向那东北大汉说:“你们想干什么?”
“你到底让不让开!”看来他有些恼怒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
“啊~”随着一声贯穿长鸿的残叫声,我的朋友才发现我去了厕所已经有十分钟了......当他们赶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已经倒在了地上被群殴着......最后,我的朋友赶走了那些人。大哥到底是大哥,连东北人都能摆平!(后来才知道是报了110,不要说出去,丢人哪~)
我捂着被打的青肿的脸,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爬起来,可恶,我英俊的脸还没有被她看到就惨遭毁容了,呜呜~
“你没事吧?”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穿来......
“没事,没事,一点皮外伤,算不了什么......”(没事才怪,为了那些伤,我整整躺了三天,啊!好疼!)
“那些人是......”
“那人,那人是...我的哥哥!”
哥哥?!!哥哥?!!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是,他是她的哥哥?!!我开始怀疑我的听觉是不是老化了。
“哥哥?!”我又问了一遍。
“对!哥哥。”......MY GOD!我都做了些什么?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她叫陈秋颖,(我叫楚雄,呵呵,什么,没人想知道?@#$%^&*)是来自吉林长白市的,因后父打骂离家出走到了这里找哥哥,她哥哥却要她回家(真是没人情味!)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像我这样路见不平,趴倒相助;惊天动地,旷世奇才;举世无双,傲视天地......(呵呵,看来又要挨不少烂白菜什么的。)当然要拯救这位姑娘于水深火热之中。为此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我从那充满袜子清香的房间中搬了出来,把最心爱的**影碟和**书全都扔了,让颖颖住,当然不要钱。(其实没倒贴已经算好了)而我,每天就只能睡沙发或打地铺什么的,这样,总算开始了我的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同居生活”。
阳光!春天!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呵呵呵,再也不用和朋友深夜卖醉了。
但,似乎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不长久。
颖颖的妈妈来了。
那时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刚从股票市场回来,却发现家里又多了很多人,其中有颖颖的哥哥......他见到我回来,一把将我扯到门外,问:“你有没有对颖颖怎样?”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的手从颈上挪开,真是的,看不出他到底哪点可以做颖颖的大哥?我整了整嗓子,说:“你不会自己看?我又不是什么小人,不会称人之危......“还没说完,从屋里走出一个大约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说:“你是楚雄吧!进来。”
我走进屋里,但更像是迈进了一个圈套......
“你和颖颖都已经住在一起了,你打算怎么办?”颖颖的母亲问。
“什么怎么办,我们住在一起,可......”
还没等我说完,她便又说:“你不用说了,你要对这事负责,你是要我带颖颖回吉林呢?还是你娶了她?”
啊!我的嘴当时张的足可以塞进两个包子。天顺人愿?谁知道呢?但我看到颖颖哭着跑进了房间。
几乎像闪电一样的婚礼,除了我的几十个狐朋狗友外,女方几乎没人来。朋友们都安慰我说,进了单身的坟墓就安息吧,等着下一带接班,这也叫新陈代谢......看来我这自由人也得找分稳定的工作了。
喝得半死不活的我,跌跌撞撞的走进了房间,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成为我的妻子。但,她在哭,的确在哭。我不难理解,像我这样没有钱途的人,除了帅一点,实在没什么值得欣赏,也没有所谓安全感......但都不是。她向我说了一句话,我呆了,仿佛一下子被从夏威夷的六月海滩投掷到西伯里亚最冷的冰湖湖底。我脱下了西装,点了根烟,独自走了出去......
过了午夜的城市里,许多大楼依然灯火通明,我突然发现夜还有许多地方很美,星星很美,月亮很美,路边的野花很美,绿色的草坪很美,沙沙的风也很美,但我的生活从不美好,从我的父亲和母亲分开后,从我一个人从浙江来到这里,从我开始这颓废的生活......呵呵呵,现在,又被人像耍猴一样,我真是笨猪一条。
早上七点,我买了早点回到家,却发现颖颖不在了,只留下一张纸条,她要回吉林。我突然间感觉到什么?这里,早已布满了她的痕迹,有她打扫的房间,整理好的衣桂,绣花的小窗帘,和阳台上的风铃......我怎能不感到些什么?怎能?我丢下了早点,狂奔到路上,叫了一辆的士,直开火车站。我可以感到我的心跳,像怕错过了刘德华的演唱会,不,错过了救我自己的机会。
但,半路塞车了。我赶紧下车继续狂奔,等到了火车站,发现去吉林的火车刚开走,我一头倒在了墙边......没了,我像失去了灵魂......什么也没了。
“嘟~”门口来了一辆救护车。我没在意,过路人说着:“刚才有个挺漂亮的女孩倒在了月台上......”我扔掉了手中的烟,奔向救护车......
颖颖醒来,那是两天后的事,我在她身边守了两天两夜。她睁开眼,看到我,说:“你......”
“不要说了。”我捂住了她的嘴,“我了解,我也想过了,没有什么可以阻碍我对你的爱,我不在乎。”
她像个小孩子一样看着我,问:“真的?”
“真的!”我肯定的点了点头,说:“等病好了,我们离开这里,去夏威夷怎么样?”
“那里阳光太强,会晒黑的。”
“那去新加坡?”
“可以考虑......”
“不如去法国?”.......
她走了,没有去夏威夷,也没有去新加坡,没有去法国,也没有带上我。呵呵,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地方......那个家,我再也没有敢回去过,我害怕,害怕想起。后来叫一个朋友给卖了。在结帐的时候,那个朋友说在书桌里找到一封信还没拆。我打开一看,是颖颖写的,在刚认识的时候写的。
楚哥:
我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先说好的吧,那就是我发现自己很喜欢你,不许臭美!你只会傻笑。坏消息是......我得了绝症,我知道你不信,可这是真的,家里人都想甩掉我这包袱。哼!谁稀罕!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觉得很愉快,可是不会太长了,我真希望能永远这样下去。
你的房间脏死了,我都帮你整理好了,还有我换上了我的绣花窗帘,希望你喜欢,还有我的风铃,不要扔掉哦。不知道你看这信时我在哪里?不管在哪里,我都会为你祝愿,以后娶个好老婆,那就不用我操心了,不过不要忘记我,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光......
信写到这里就没有了,最后几行子写的歪歪扭扭,显然是很难过。我把信揣在怀里,头也不回的跑回了我的家,我和颖颖的家。我倒在床上哭了,大哭了起来......再逃避,可是却逃不过自己的心。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有时侯外表坚强,内心却很柔弱。我最后没有卖掉那房子,一直一个人住在里面,我也没有换掉那窗帘,阳台上的风铃,到了午夜就叮当得响的特别厉害......
时至今天,我才有勇气写下我的这段故事,但我忍不住双眼模糊......写完后,我仿佛看到颖颖的脸在电脑里对我微笑,她就在那儿,我的身边,眼前,到处都是,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