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朋友晓江讲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昨晚看了《知青生涯琐记》一文,感慨良多,特别是其中说道:“如果城乡差别就能阻断一个人的爱情,那它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你能说得清楚吗?也许一辈子都搞不清楚。人实际上多么容易随着境况变!人实际上又是多么软弱的动物!”它勾起了我知青生涯中的许多回忆,其中记忆最深的一件,是腊华的爱情故事。
我下放的那个小镇,从南往北分为两个小队。我在北队,是最穷的小队,劳动一天的工分(十分)只有两毛钱。南队比北队富裕多了,这是因为南队水田多,而北队多是旱地。
南队有一个叫腊华的女孩,人长得很漂亮。她家就她一个女孩,可谓掌上明珠,父母舍不得让她种地,把她送到镇上缝纫社学缝纫。我们北队有一个四川回乡的知识青年,拉得一手好二胡。他也住在镇上,跟腊华认识了。后来他在镇组织的宣传队拉二胡,腊华也参加了这个宣传队,演白毛女。这样一来二去,琴师和白毛女两情相悦,恋爱了。
郎才女貌,“小妹妹唱歌郎奏琴”,看来这似乎是一段不错的姻缘,但腊华的父母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这个四川知青读了书还是回来种田,而且是在一个穷队,除了拉二胡,什么都不会,不是女儿合适的对象。他们坚决反对腊华跟这个年轻人谈恋爱,当然,他们的出发点是为自己的女儿好,希望她有个好的归宿。
腊华和琴师仍然热烈地相恋着,他们利用一切机会幽会,但幽会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来解决他们面临的难题。腊华是乖乖女,她绝对不会违背父母的意志跟琴师私奔;琴师虽然来自四川,他的老乡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私奔的故事也不可能在他身上重演。每次幽会腊华都是以泪洗面作为结束。镇上有个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有一个小伙子,吃商品粮的,他也看上了腊华,托人找腊华父母提亲。腊华父母两相比较,当然觉得这个小伙子强多了,跟女儿很般配,是女儿好的归宿,就欣然同意了。
腊华本人是坚决反对这门亲事的。于是她父母采取了两条措施来迫使女儿就范:一是强行定婚,二是叫这个准女婿去当兵。琴师如果还要跟腊华厮混,那就是破坏军婚,而破坏军婚是犯法的,是要蹲大狱的呀。就这样,把两个相爱的人强行拆散了。
而那一边,这个四川知青的父母为了让儿子收心,为他买了一个四川籍的媳妇。这四川媳妇人长得很清秀,也很贤惠,看起来似乎跟他很般配。结婚后,从表面看,丈夫对她也不坏,在人前一副体贴爱护的样子。但她有时会找别人(也是知青)哭诉:老公对她像外人,从来不说心里话,从来没有笑脸,还变得爱喝酒,喝多了就打她。这样哭诉一番,让长期压抑的情绪得到宣泄,可能她心里好受一些。哭诉之后,她抹干眼泪回家去,日子还得过下去啊。只是,镇上再也听不到琴师的二胡声了。
供销社小伙当兵后经常写信给腊华,要她等着他,等他退役后回来完婚。不料他当兵不到一年,腊华家出事了。夏天双抢期间,腊华父亲在地头休息时,拿一张报纸垫在屁股下面坐了上去。突然他被人一把揪了起来:他坐的报纸中间是毛主席像,这不是反革命吗?接下来腊华的父亲天天被游行批斗,腊华也被从缝纫社赶回家种田去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在部队的小伙子要入党,开始政审了。腊华当机立断,与他解除婚约:她本来就不爱他,也不愿影响他的前途,而且这个婚姻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腊华父母又开始张罗女儿婚事了。他们托人找了一个武汉市郊菜农的儿子,据说有点残疾。腊华急于离家,也同意了这门婚事。她出嫁时,我去送她,既没见到来迎亲的新郎,也没见到她昔日的恋人,尽管后者与她近在咫尺。奇怪的是,腊华走时没有掉一滴眼泪;她穿着自己做的嫁衣,甜甜地笑着,走了。 那个当兵的复员回来后,在镇供销合作社当书记,娶了镇上的一个女孩,这女孩很漂亮,而且是吃商品粮的。他们的婚姻应该是很幸福的吧。
看到这个故事的始终,什么是爱情?我真的不懂。从此,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二字了。
“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我不相信爱情!
写于201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