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我和苏小沫终于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大城市租到了一处价格适中的公寓,准备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地方扎根下来。二十二岁的女大学毕业生,对未来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与憧憬。虽然我们什么都没有,有的仅仅是青春而已。
二十二岁的我和苏小沫,好得像两个连体婴儿,不分彼此。大学四年老师总是说,点名点到苏小沫,只要苏小沫在,就不用点田露露,因为她们总在一起,分不开的。我们穿对方的衣服,穿对方的鞋子,用对方的化妆品。一起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去泡吧,整晚整晚的窝在床上打游戏,一同捉弄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两个人躺在床上高声的谈论着男人,讨论着时尚杂志。虽然我们每月的收入在扣除房租后已经所剩无几,但我们仍每天自得其乐着。“露露,不如下辈子你做男人,我做女人,或者我做男人,你做女人,我们在一起结婚吧。”她总是和我开这样的玩笑,因为我们相信,我们是上辈子的情人。
我以为我就将和苏小沫一直这样下去,到最后彼此都找个条件合适的男人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婚姻生活,走完自己的一生。二十二岁,我和苏小沫没有爱情,只有彼此。
直到遇到林然,一个我命定的男人。林然是我去面试的时候认识的。那天在拥挤的电梯里,我俩同时按下个去13层楼的键,然后彼此相视一笑。在前面的楼层,人们纷纷出了电梯,只剩下我和林然两个人。我在不经意间发现这个男人的西装外套肩膀那里脱了线,敞开了一条缝。我心想:“去面试,这样给主考官看见总不好,人家辛辛苦苦准备了,别因为这件小事就丢了这个难能可贵的机会。”毕竟我能理解作为我们这些蚁族的辛酸。于是我便好心的提醒了他。只见他一脸窘迫,脸一下就红了,告诉我说,自己没有准备备份的衣服,如果现在重新去买的话,时间也来不及了。看着他一脸着急的样子,我竟有一丝微微的心动。“不要急,我有办法。”因为我经常绣十字绣的缘故,我总是随身带着针线盒。于是我很娴熟的把他肩上的逢补好了。他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连忙道谢。
没想到在面试的时候又遇到了他,他竟是我的主考官。于是我知道了他叫林然,公司的副总经理,年轻的海归。面试完后他对我说:“现在会针线活的女孩真的好少,你很难得。”我对他说:“现在会脸红的男生同样很少,你也很难得。”
回到家我兴奋的告诉苏小沫我爱上了一个叫做林然的,会脸红的男人。苏小沫吃惊地跑过来摸我的头,对我说:“露露,你没发烧吧,好好的去面试,怎么突然就爱上了一个男人?你可别被人骗了。”我朝她扮了个鬼脸,“你懂什么,你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爱过一个人,你不会明白那种感觉的,他是那种会令我浑身兴奋得颤栗的男人,我听到了我心动的声音,仿佛他就是我命中要等的那个人。我想,这也许就是爱情吧。再说,他真的非常优秀,要是换做是你,你也会爱上他的。”
我的面试很成功,我顺利的进入了公司。林然开始对我展开猛烈的追求,我很快便沦陷在了他深情的眼神里。“你让我有家的感觉,让我感到温暖,感到心安。你是个质朴的女孩子。”林然对我说。于是我不再每天和苏小沫讨论时尚杂志,不再每天和她买衣服,逛街,泡吧,打游戏……从来不进厨房的我开始研究起了菜谱、食谱,开始学着煲各种美味的汤,做可口的饭菜,开始学着搭配营养餐……“露露,你看你现在为了林然都快变成什么样子了,越来越像一个黄脸婆了。和那些每天只知道关心菜价,肉价,油盐酱醋茶的家庭主妇有什么区别。我们才二十二岁呀。”“为了林然,我愿意。别说做什么公主,况且我也不是什么公主。我可以为了他脱掉高跟鞋,过平淡幸福的生活,给他一个真正的家。小沫,你不会懂的。”
我成了林然家的常客,帮他打扫房间,整理衣服,抱被子出去晒。他总是对我说:“我的被子里不仅有阳光的味道,还有你给的爱情的味道。”冰箱里装满了我采购来的食物,新鲜的蔬菜,水果,鲜牛奶。我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各种不同的可口的饭菜,开始打点他生活的点点滴滴。“露露,你不知道,这个家正是因为有了你,才有了真正的家的味道。我早就吃厌了快餐店里的那些熟食,还是家里的饭菜香。”林然的眼里满是满足。虽然他不知道我因为对烹饪还不是很娴熟,经常会弄伤自己。但是我觉得很幸福,为心爱的男人做饭确实是件幸福的事。我想,张爱玲曾经说过的,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应该抓住他的胃。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我决定请小沫来家里吃饭,算是这段时间来冷落她的补偿,也想让她一起来分享我的幸福。当苏小沫衣着亮丽的出现在我家里时,我看到林然的眼睛亮了。再对比我自己,因长期烹饪而略微发黄的脸,胡乱盘起的头发,穿着破旧的男士T恤与宽大的裤子,腰间系着一条围裙。十足的一个家庭主妇。我想我是错了,我光记住了张爱玲的话,却忘记了男人是视觉系动物,他是不愿意在一个黄脸婆的脸上多停留哪怕一秒的。吃饭时,当我弯腰去捡掉落的筷子,看到林然和苏小沫纠缠交织在一起的双腿的那一霎那,我知道我输了。我的可口的饭菜最终没能留住林然的心。我终于了解到,好朋友之间,有些东西是可以分享的,比如衣服,比如鞋子,比如化妆品……有些东西,却是不能分享的,比如爱情。
我想,我是恨苏小沫的。毕竟林然是我的第一个男人,第一个我爱进骨髓的男人。为了他,我甚至可以丢了自己。我记得曾经看过一段话,说两个女人之间坚不可摧的关系,往往因为一个男人,就会变的瞬间溃不成军。我想,林然,他就是那个男人。所以,当苏小沫哭哭啼啼的来找我,求我原谅。告诉我林然是个大骗子,答应她出国深造,却一去不复返时,我是幸灾乐祸的。你苏小沫抢走了我最珍贵的东西,你也是会有报应的。
我和苏小沫又回到了从前。一起逛街,购物,一起泡吧,打游戏,通宵聊天,一起高声的谈论男人……只是我们的话题中,不再有个叫林然的男人。林然就像我身体上的一个小肉瘤,不会致命,可是一碰就疼。割了又舍不得,他毕竟是我身上的一块肉啊。当苏小沫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时,我并不感到吃惊。她确实需要一个男人了。那个叫陆俊生的男人,我见过一次,很像当初的林然。仅此而已。他们的约会苏小沫从不让我参与,我想她是对的,我也不愿意参与。
小沫告诉我,她要和陆俊生结婚了。婚礼的前几天,她让我陪他们去买婚礼上要用的东西,顺便再选购几件衣服。我和陆俊生在试衣间外等小沫试衣服,她选了一条黑色的连衣裙,带有细碎的蕾丝边,充满了女人味。当小沫从试衣间出来时,我和陆俊生同时赞叹道:“哇,真漂亮。”陆俊生小声的对小沫说:“在我眼中,你永远是最漂亮的女人。”我看到小沫脸上闪过一抹绯红。此时,小沫的手机响了,她跑出去接了电话,然后匆匆跑回来对我们说:“公司临时有事,我必须回去一趟。这样吧露露,我让俊生陪你继续逛逛街,买几件你喜欢的衣服。顺便你帮我看着他,别让他给狐狸精勾走了。”于是便冲我们扮了个鬼脸跑开了。时隔几年,苏小沫仍一厢情愿天真的以为我还是二十二岁那个与世无争,一心希望她幸福的田露露。那个肉瘤,那个长在我身上的肉瘤,经常磕得我生疼。她怕别的狐狸精勾走了陆俊生,他就不怕我会成为那个狐狸精。
我选了一条和苏小沫一模一样的连衣裙,它的裁剪不错,把我的身体包裹得凹凸有致。从试衣间里出来时,我看到陆俊生的眼睛亮了,就像当初林然对苏小沫一样。我说过,男人都是视觉系动物,对异性天生缺乏抵抗力。况且我比苏小沫漂亮,我有比她更性感的身材,更修长的双腿,更白皙的皮肤。于是我问他:“好看吗?”“好看,好看。”他连忙答着。“比苏小沫还好看吗?”我咄咄逼人。他竟一时语塞。我一把把他拉进试衣间,手攀住他的脖子,脚缠着他的腰,疯狂地吻他的唇。开始他没有回应。我把唇附在他耳边,略带着潮湿的热气对他说:“放心,我不会告诉苏小沫的。你就当做是结婚前最后的放纵。”然后我看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火,欲望的火。他开始扒我的衣服,疯狂的回吻我。“去开房间吧,让我们真正的缠绵一次。”我对他说。
在情人宾馆的大床上,我们疯狂的缠绵,似乎耗尽毕生的力气。我像一尾鱼一样攀附着他的身体,不停地索要。“你真是个妖精,露露。”“那就狠狠地要我。”我们像两尾鱼一样纠缠在一起,没有羞耻,无休无止。我拨通了苏小沫的电话,我比平时更加疯狂,更加夸张的大声呻吟着。“陆俊生,你爱我吗?”我大声的问他。“爱,爱,你是我的妖精,我的乖,我的宝贝!”我听见电话那端传来绝望的尖叫,还有玻璃破碎的声音。她曾经欠我的,我要她加倍还我。然后电话被挂断了。“你给谁打电话?”陆俊生一脸惊慌。“还能有谁?苏小沫呗,让她听听她未婚夫和她的好朋友有多快乐。”我抽着烟,懒懒的答道。“啪”,陆俊生狠狠地打了我一耳光,“你这个疯子,你就是个疯子,我们就快结婚了,你这样会毁了我的!”看着陆俊生慌忙跑出去的背影,我暗暗的想,苏小沫,我们各不相欠了,一个林然,一个陆俊生,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可我心里竟没有报复的快感,反而闪过一丝悲凉,为我们那回不去的二十二岁。
苏小沫割腕自杀了,幸好发现的及时,已经抢救过来了。我一直想不通,苏小沫为什么可以做得那么决绝,选择了用最极端的方式来结束这一切。我想,不仅是为了陆俊生,更是为了我和她破碎的青春,破碎的友情。听说她最终并没有和陆俊生结婚,远嫁去了外地。我也嫁作了他人妇,一个老实本分的上海男人,过着平淡的生活。我没有再见过苏小沫。
十月黄金周我和丈夫带着儿子来到云南丽江旅游。在古城人来人往热闹的街道上,我似乎看见了苏小沫,手里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我远远的看着她,不敢相信我们就这样相遇了。她也发现了我,慢慢地朝我这边走来。确实是小沫,那么多年来她一点没变,只是褪去了年少时的青涩,比以前成熟了。“露露,是你吗?”她问我。“是我,小沫。呀,这是你女儿吧,都长这么大了。”我说道。“是呀,好多年了,我们都长大了。快叫小姨。”她招呼着孩子。我笑答着。“听说香格里拉的普达措国家级公园很美,你去过吗?走,明天一起去看看。”小沫说道。“好啊,一起去看看。”透过丽江温暖的阳光,我看到小沫面带微笑,真诚的脸。我想,我们已经彼此宽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