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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

   一个女孩子告别这座城市之前的那个晚上打电话到电台,讲述她这三年来的生活:三年来她爱着一个自己也知不该爱的男人。有一天夜里,她睡着了,接到男人的一个电话说想来看她,她马上醒了整妆梳发,坐在床前等了三个多钟头,半夜,男人一个电话打来说,不来了。女孩子当即泪如雨下,反反复复只会问一句:“你怎么可以这样?”

  女孩今天能狠下心抽身离去,也是为保存这段感情,女孩说:“我怕有一天他会离开我,那样的话我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我自己走开,我就可以永远假设,只要我不走,他会永远爱我。”电台的女主持人说,为这样一个男人,不值得。  

  什么样的一段情才算得上“值得”?这可不是莱场里付 5毛钱原只想买棵葱,不料还赠了一头蒜那般可以算得清值不值。张爱玲,那样一个傲视人间的旷世才女,够聪明也够世故,遇见了有妻有室的胡兰成,竟只一味“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胡兰成写道:“我和爱玲只是男女相悦,子夜歌里称‘欢’,实在比称爱人好。”相悦成欢,还不值得吗?哪管汉奸身份,哪管他有没有老婆。电话里的那个女孩也说,三年来,什么样的快乐与悲伤她都尝过,她无怨。

  突然想到近年流行的一首歌,《征服》硬派的那英、小黑哥 (柯受良 )唱起来格外得摧枯拉朽,“终于找到一个方式分出了胜负 /输赢的代价是彼此粉身碎骨 /就这样被你征服 /喝下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 /我的爱恨已入土……”第一次听我就止不住笑起来,说这一定是武大郎唱给潘金莲听的。也许,武大郎明知潘金莲在药里下了毒,他也心甘情愿一饮而尽——与其在别人嘲笑声里讨生活还不如爽爽利利地死于爱人手下。

  爱情,是含笑饮毒酒,敢唱才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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