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1 申子请罪
申不害是战国时代有名的执法家,在韩国当了十五年的宰相。
有一天,国王韩昭侯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实行法制真是不容易呀!”
“这有什么不容易的?”申不害振振有词地说,“执行法制,首先要赏罚分明,不徇私情,有功的人才给赏,有才能的人才就封官。而您呢?虽然制定了法律,却经常私下接受那帮亲戚宠臣的请求,徇情枉法,却要让别人去执行法律,那当然就不容易了。”
昭侯红着脸点头说:“承蒙先生指教,从今以后,我知道应该怎样执行法律了。”
过了一些日子,申不害的堂兄来到京城,想谋个一官半职。申不害就到国王面前说情,想讨个官衔。
韩昭侯低头不语,好一阵才说:“这好像不是先生一向所教给我的吧?我是违背先生的教训,开个后门破坏法制呢,还是听从先生的教训,不开这个后门呢?”
申不害听了满面羞惭,伏地请罪。
【感悟】
要实行法制,就不能徇私舞弊。但是,知法的人未必守法,制定法律的人不一定就不会犯法。
故事2 魏文侯改过
师经弹琴,魏文侯随着乐曲跳起了舞,并且高声说道:“我的话别人不能违背。”
师经拿起琴去打魏文侯,没有打中,却把帽子上甲穗子撞断了,文侯大惊,气愤地问道:“寡人有何过失,你打寡人?”
师经没有回答问题,在一旁默默不语。
文侯接着问手下的人说:“身为臣下却打他的国君,应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呢?”
“应该处以死刑。”左右答道。
师经说:“我想在死之前说一句话,可以吗?”
文侯说:“可以。”
师经说:“以前尧舜做国君时,只怕他讲的话没有人反对;桀纣做国君时,只怕他讲的话遭到别人的反对。我打的是桀纣,不是打我的国君。”
文侯说:“放了他吧!是我的过错,把琴挂在城门上,用它作我的符信;不要修补帽子上的穗子,用它来时常告诫我自己。”
【感悟】
必须善于倾听逆耳之言,不要怕别人反对你,因为这才是对你的另一种关心与爱护,深刻的道理往往就存在于这些逆耳之言中。
故事3 不说人之过
春秋时期,晏子手下有个人叫高缭。他在晏子手下做了三年的官,一直以来都是很小心,为人也非常谨慎,为官三年以来没有犯过错。
可是突然有一天,晏子没有任何的原因就把他辞退了。
有人对晏子说:“高缭为你做事已经3年,从来没有办错事,你不给他奖励倒也罢了,可是还要将他辞退,似乎太过分了吧。”
晏子说:“我是一个不中用的人,正如一块弯弯曲曲的木头,必须用墨斗来弹,用斧头来削,用刨子来刨,才能做成一件有用的器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毛病和缺点,但是如果别人不给予提示的话,自己是看不到的。但是高缭呢,他在我身边足足三年,看见我的过错,却从来不说,这对我有什么好处?所以,我把他辞退了。”
【感悟】
一个正直的人应该既不讳疾忌医,也不专做“好好先生”,而应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故事4 只许州官放火
宋朝年间,有个人名叫田登,新任州官。
他专横暴戾,欺压百姓,最忌讳别人直呼其名,甚至不准百姓在讲话和文章中用到和“登”同音的字,谁有触犯,毒打勿论。于是,举州军民只好把“点灯”说成“点火”。
这一年元宵节来临,城里照例要放彩灯。田登为表示与民同乐,假惺惺地允许老百姓进城观灯,便吩咐下人在街上到处张贴布告,布告上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为避忌讳,“放灯”统统写成“放火”。
百姓见了一片哗然,都气愤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是何世道!”
【感悟】
官民之间有着地位上不可逾越的鸿沟,封建统治阶级同人民的阶级对立和等级差别是不可调和的,甚至在小小的“灯”与“火”两个字上面也如此鲜明地反映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