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燕同学去世已有51年了。
2017年高中同学聚会,我没有参加,但仍有同学给我寄了一本纪念册。翻翻册子,一些熟悉同学的面容出现在我面前,可以弥补未能见面的遗憾。册子的主要内容是各班列出同学的姓名和照片,若有已去世者,也会列出,同时注明。我翻到黄小燕所在班上的页面时,却没有发现她的名字,仿佛她根本就不存在似的。我有点不信,又反复看了几遍,确实没有她的名字。这个班没有列出去世者的名字,从列出的一些照片(都没有注明姓名)中也看不出有没有她,我不能断定她班上的同学是否已经遗忘了她。
不过我不会遗忘。
我和小燕同学是同一个年级但不同班,在“文革”前完全不认识。在“文革”中我们参加了同一个“革命组织”(以下称为“兵团”),这样才认识了。她参加进来比较晚,好像她班上就她一个参加。我对她的印象是,比较文静,不太爱说话,做事很认真。虽然在一个组织,我和她却没有单独说过话,那时我是一心扑在“革命”上,视所有的女同学为“战友”,没有任何儿女私情。
对这个兵团,我参加后不久就采取了一种若即若离的态度,从未全身心地投入进去。(我另有专文谈这一话题,这里就不赘述其原因了。)但我是兵团的“元老”,又被战友们视为“思想领袖”,尽管不是名义上的司令,有了大事还是有人来找。这天我在家里,兵团有人来找我了,她就是黄小燕。
这时兵团内部出现了混乱,她是奉兵团之命,来请我回去主持大局,具体是什么情况现在已记不清楚了。从兵团所在地(也是我们学校所在地)到我家有一百多里路,她是骑自行车来的,这辆自行车是兵团公用的车。她途中摔了一跤,膝盖摔破了一大块皮,到我家时伤口还在渗血。我立即带她到附近医院敷药包扎。一个女孩子,为兵团事务辛苦奔波,又负了伤,让我很感动;就冲着这我也应该回兵团去。她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我送她到长途汽车站,给她买了一张回程的票。我自己则骑着那辆“肇事”的破车回到兵团。如果说我们有单独交往,那么也就这一次。我不记得我们谈了一些什么,没有印象了。但我母亲和妹妹对她有很好的印象,以后还对我谈起过。
大约是1968年5、6月份,我在家中,突然得到信息,黄小燕被枪打死了。我已记不清楚是怎样获得这一噩耗的。那时没有电话,也没人到我家来,只能是从收到的信件中获悉的。后来我从当时在场的同学那里得知,黄小燕是被一个男同学打死的;那人拿枪对着她,本来是开玩笑,却无意识地扣了扳机,子弹从她胸中穿过,她当场死亡。我不忍叙述我听到的更多细节,那些当时在场的同学想必要比我承受巨大得多的心灵创痛。
黄小燕的父母要起诉这个男同学。兵团的一位大姐——也是跟我同级而不同班的女同学——找到我,要我出面向黄小燕的父母求情而不起诉。她在兵团中的角色类似一个管家,具体事务都是她在管,上次就是她派黄小燕到我家的。这个兵团名义上的司令,已经找了门路参军走了,而接替此人当头头的,就是这个打死黄小燕的男同学。大概此前她同黄小燕父母有过接触,请求对方不起诉。黄小燕父母的回复是,若要不起诉,须满足三个条件:一、追认黄小燕为烈士;二、出一期纪念黄小燕的专刊;三、兵团负责人带上那个男同学和其他人登门赔礼,请求宽恕。
所以大姐找到我,希望我以兵团负责人的身份出面来处理这个事情。我不能推脱,尽管我不是什么负责人。我们作了认真准备,出了一期专刊,上面有兵团追认黄小燕为烈士的决定,内容是我拟定的。我还写了一篇纪念黄小燕的长文,题目是“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具体内容现在已不复记忆,总之是说她为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这个专刊应该还有其它一些与纪念相关的内容,但我记不起来了。问及一个同学(战友),他回忆说写过一首纪念的诗,应该也在上面。
然后我们去了黄小燕父母家。去的人中除了大姐、我、那个男同学外,还有一两个或两三个同学(战友),但我已记不起他们是谁了。除了那本专刊,我们还提了一些礼品。整个过程现在想来都是模糊的,记不清什么了。无非是我们说尽好话,陪尽小心,请他们宽恕那个男同学;那个男同学也必定是痛哭流涕,痛悔罪过。
这件事的结果是,黄小燕的父母没有起诉。在这一结果中,我们这一行究竟起了多大作用,也说不清楚。听同学说,两位老人是学校的老师,当时处境不太好,好像还被批斗,小燕之死对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们没有执意追究,也许跟他们的境况有关。
大约20年后,我来到小燕同学的坟前,它在那所学校靠里面的围墙边,孤零零的,没有墓碑,没有鲜花,甚至连野草都没有一根,就是用土垒起的一个坟包。看到这些,不知怎的,我忽然悲从中来,不禁号啕大哭。前不久与朋友谈起这一情景,他调侃说:“你这是兔死狐悲!”他这样说,是为了缓解一下我压抑沉郁的情绪,不过倒真说到了我的症结之所在。我确实是“物伤其类,兔死狐悲!”
这样惨剧的发生,固然与当事人的主观作为分不开,同时也是那个荒谬时代必然的产物,像小燕同学这样枉死的情况绝不在少数。当时学生手中有枪,是因为“中央文革”号召“革命小将文攻武卫“,鼓励他们冲击部队,去抢枪。大量的枪支掌握在十几二十岁的学生手中,又未受过任何军事训练,其潜在的危险性自不待言,不出事才怪呢!从这个意义上说,小燕同学致死的这笔帐,还应算到鼓动这一波抢枪潮的始作俑者身上;他们唆使学生抢枪,是把学生当枪使,学生成了权力之争的炮灰。
在小燕坟前痛发悲声,还有一个原因:只要忆起她的死,我都要扪心自问,我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是否对?这一问题至今我都找不到答案。我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那个男同学过失致人死亡,犯了罪,他已是成年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我不应该为他免于起诉而奔走;另一方面,他是我的同学和战友,小燕已经死了,他还得活下去,即使让他去坐牢也无补于事,为他免于起诉奔走似乎是我无法推脱的事情。这两种想法,我实在说不上哪一种更对一些。
碰到这样的事情,我感受到自己思想的无力,自己行动的无奈。我被同学视为“思想领袖“,他们认为我看的书多,看问题比他们深刻,却不知我的这种无力和无奈。他们眼中的“思想领袖”,连自己该做什么都弄不明白,还想去指点别人,真是绝大的讽刺!
手中有一张小燕同学的照片,是不久前从一位同学(战友)那里拍照复制下来的。她身着一件缀有领章的衣裳,头戴军帽,面带微笑,很开心的样子。我想问她,她希望我怎样做,但仍然没有结果。很可能她跟我一样,内心也是矛盾的:对于那个毁灭其生命的人,她当然希望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另一方面,毕竟是同学和战友,她或许会因此而宽恕他。哪一方面是她更希望的,我真的不知道。
萨特在获悉加缪遭车祸死亡后说,“这一死亡特别让我们感到耻辱的是,人的秩序被非人的东西所破坏。“同时他又说:“非人性一旦显露自身,就变成人性的一部分。每一个夭折的生命──哪怕是再年轻的生命──都既是一个被破坏的经历,又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对于所有爱他的人来说,在这个死亡中有着无法忍受的荒谬性。但我们应该学会把这个残破的事业看成一个完整的毕生事业。”(《阿尔贝。加缪之死——境况之四》)从小燕之死感受到人生的荒谬性,同时也感受到对这一荒谬性的超越,我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写下这篇短文。
小燕同学,还有许多话想对你说,但我不知道这篇纪念文字是否会打扰你的在天之灵;也许你在那儿静悄悄,并不希望听到任何人的声音。如果是这样,我就不多说了。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几位同学(战友)帮助回忆了当年一些情况,弥补了我记忆不清的缺憾,谨此致谢!他们有的当时就在现场,目睹了那残酷的一幕;有的帮忙操办小燕同学的丧葬事宜,那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他们大都在以后去过小燕同学的坟前祭奠。这篇文字应该是我们共同对小燕同学的纪念,只是我这贫乏无力之笔恐怕难以表达他们的深切缅怀之情。
小燕同学,愿你的在天之灵安好!有我们这些爱你的人在,你就不会离开;你活在我们心中!
黄忠晶
于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