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明代廉臣于谦的故事。故事说,于谦在朝为官时,宦官王振因得到明英宗朱祁镇的宠信,自比周公,权倾朝野,专横跋扈。文武百官都畏惧王振的权势,纷纷献金求媚。每逢朝会期间,觐见王振者最少也要献纳白银百两,否则,所请示的事情一定不办,弄不好,还会受到王振的整治。有王振带头,当时,官员贪赃枉法的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可于谦则不买王振的账,他居官清正廉洁,从不馈赠巴结权要和拉拢私交。于谦当时官做兵部右侍郎都御史,巡抚山西、河南,他每次进京奏事,不带任何送人的钱财礼品,也从不有意攀求权贵。就是去觐见王振,也是空着两手,有事说事,办完就走,王振很不满意。有人劝于谦说:“你虽然不献金宝,但带一点地方特产,如蘑菇、线香、手帕等,便中做点人情,也无不可,免得王振等高官找你的毛病。”
于谦听罢,微笑着举起双袖,使劲甩了甩,风趣地说:“我进京只带两袖清风。”说完,便提笔做《入京诗》一首以示众人,诗曰:
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诗的意思说,绢帕、蘑菇、线香这些东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可是因为贪官污吏的搜刮,它们反而给人民带来了灾难。所以我什么也不带,只带两袖清风进京去朝见皇帝,免除老百姓对我说三道四。
顺便说一句,封建时代,官服的袖子都很宽大,这大袖子不仅可以遮面擦汗,而且像“万宝囊”一样,是可以装很多东西的,如手帕、钱两、银票、书信等,官员们上朝或拜访客人,往往将随身带的钱物藏在袖子里。所以,于谦才甩甩袖子,以示他的袖子里什么也没有。
此诗一出,远近传诵,成为一时佳话。从此,“两袖清风”这一成语便流传开来,沿用至今。
作者感言:于谦,字廷益,号节庵,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杭州市)人,明代政治家、军事家、民族英雄,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考取进士,先后做过江西、河南、山西等地方官,官至兵部尚书,总督军务,天顺元年(1457年)受诬陷被杀,成化元年(1465年)平反,谥号忠肃。于谦一生政绩突出,为官清廉,被杀抄家时,除生活必须品外,家无余财。
东汉名臣杨震拒金、东晋名臣吴隐之卖狗嫁女,都是中国历史上不贪婪、不受贿、为官清廉的典范,而上边这个小故事,则侧重说的是于谦不行贿。我们说这则小故事,就是想借此聊聊“行贿与受贿两者之间的关系”这个话题。
行贿与受贿,是官场腐败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一方面,没有行贿的,受贿就无从谈起;没有受贿的,行贿就不能成行,腐败就是在行贿和受贿的互动中实现的。另一方面,行贿是破财,特别是官场行贿,往往都不是小数目,紧靠薪水是很难办到的,因此得想法敛财,敛财的主要手段就是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于是,行贿受贿就在相互制约中恶性循环,变本加厉。2009年,北方某县一位县长刚上任不久便因受贿下狱,在坦白中,谈及受贿原因时,他说:“为了当这个县长,我花掉了50多万元,我需要把这些钱收回来,再则,为了进一步升迁,我还需要向上送更大一笔钱,所以就急着受贿甚至索贿。”当代有官场民谣说:“生命在于运动,提升在于行动:不跑不送,听天由命;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由此看来,反腐就得双管齐下,行贿受贿同样治罪。
就官场腐败而言,行贿基本上是下级送给上级,地方官送给京官,其目的尽管千差万别,但无非是求自保、求额外利益、求升迁等几个方面,其中,求升迁即买官最为严重,自权力诞生以来,买官卖官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纵观历代清官廉吏,既不行贿,也不受贿。不行贿,是因为他们只想通过正道直行和工作业绩谋求自己应得的利益和权力;不受贿,是因为他们不贪婪,没有非分之想,不耻于以权谋私。杨震、吴隐之、于谦、包拯等,就是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清官。
据史书记载,于谦拒不行贿,也吃了苦头。正统十一年(1446年),王振见于谦一毛不拔,心怀不满,于是指使党羽李锡弹劾于谦,说于谦因长期得不到提拔对英宗不满,英宗大怒,将其下狱并判处死刑。河南、山西的官吏、百姓上千人到京城上书,为之澄清事实并请求留任,周王、晋王等藩王也纷纷上言。在事实和重大压力面前,王振编了一个理由,说还有另外一个于谦,因同姓同名抓错了,于是放了于谦,官复原职。
一提到于谦,人们都会想起他的小诗《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愿天下所有的官员都“清风两袖朝天去”和“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样,社会政治就会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