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叫阿文的吸毒女人。被捕去强制戒毒,戒毒所把她卖了,去卖淫,她逃出后向记者举报,记者向警察局举报,之后戒毒所换成精神病院继续开,领导都没换。可笑至极!
广西一个被超期羁押了二十八年的人叫谢洪武,除了公安局长签发的拘留证外,无卷宗,无判决,无罪,无期限。从看守所出来后,谢洪武已驼背,四肢肌肉萎缩,躺着睡不着,要坐着才能睡着,语言能力基本丧失,膝盖中间是空的。
发生这种种说清,是否应该反省反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而且像类似的事件不止一两件。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就算曾经犯过错,难道就应该接受这样残酷的惩罚吗?不不不……这样的做法毁掉了他们的一生!
大家都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大家的行为都收到法律的约束。犯错是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但任何制裁都应该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
可许多事情不由你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说了算,许多时候你被冤枉,你无处说去,就算有说处,可一层一层关系下来,慢慢也就淡化。这就是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吧!
但愿现在的官员真的可以做到为人民服务吧!别把为人民服务挂到嘴边,真心落实到行动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