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大冰的人写了篇文章《他们最幸福》,讲一些流浪歌手啊,隐居避世的人啊,落拓江湖,艰难的活着。
他们也许内心很满足,很充实,确实很幸福。但是不可否认,他们都是社会的另类。用世俗的标准来看,都是生活的失败者,有时候穷的连个烧饼都买不起,这能叫幸福吗?
我觉得,这种幸福有点自欺欺人。一个留学生回来找工作碰壁,就怨恨潜规则,愤而隐居避世。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会找不到工作吗?碰一次壁算什么挫折?又不是你们家的单位,凭什么你想去就去呢?
一个流浪歌手每天在丽江卖唱,只要挣的钱超过150元,就给来投奔他的大学生情人买条花裙子。他们家都被裙子塞满了,大学生情人求他买点别的东西,他不为所动,继续买裙子。这是幸福吗?哭笑不得。
作者也是个流浪歌手,开了一个又一个酒吧,从拉萨开到丽江,开一个倒闭一个。因为他没有赚钱的能力。开酒吧很浪漫,也许每一个喜欢浪漫的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开个酒吧,或者咖啡厅,总之是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店,可以悠哉悠哉的过日子,可以招待远方而来的朋友。可是,再简陋的酒吧也要赚钱才行,你就是修成神仙,喝西北风就行,酒吧也是要交房租水电的,酒水进货也是要真金白银的。
赚钱是一种能力,幸福也是一种能力。具备了这种能力,不去流浪不去隐居,照样可以得到幸福。
当然,如果流浪是你主动选择的生活方式,就想乞讨一样,那也无可厚非,应该得到尊重。但是,如果你身家厚实,腰缠万贯,去想去的地方旅行,坐在酒吧里消遣,和在路边弹唱卖艺挣钱糊口,幸福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吧。何况,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多多少少都要为社会做点贡献吧。一味逃避现实,不是懦夫的行为吗?懦夫的幸福,是真正的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