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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行为角度剖析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表面上是“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在作怪,其实还是社会规则失范所致。正是因为对“法不责众”过于迁就与放纵,才形成了结伴而行的群体心态。因此,要从多角度,深层次出发解决中国式过马路,让我们的路走着更舒心更放心。 以下从三个角度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深层次的剖析:

人作怪

公民意识是社会规范的内在支撑,是现代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得以稳固存在的重要文化价值观念基础。“失范”危机并不是源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性价值的缺失,而是这些思想价值未能得到有效内化并“合法化”而导致的。必须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蕴含的新的价值体系进行及时的、理想的建构和阐释,将其内化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准则。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工作。

路作怪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和红绿灯无关,说明路上并没有快速行驶的车辆,这就间接说明了中国道路红绿灯的设置形同虚设,设置不合理,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过马路问题在一些城市得到了很大的重视,例如武汉,很少设置斑马线,更多的是修建地下通道,不仅有利于市民过马路的安全,也加快了城市交通,一举两得。规制中国式过马路,要从路上着手,这样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完善,有利于提高人民的出行安全,有利于为中国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宝贵经验。

交警见怪不怪

除交警应该提高执法力度外,更需要完善法规,建立有效的社会奖惩机制。严格地说,要绝对禁止失范是不可能的,个人的越轨行为有其突发性。但是问题在于不能使失范积累成为一种社会风潮,成为一种理性化的有预期的习惯化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的路走向世界与世界接轨,才能达到中国式过马路的终极目的。

中国式过马路与素质、交通、硬件设置等等有关,不理闯红灯是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才能出成效。中国式过马路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是一种潮流,不能根除,我们只能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让我们的红灯面前等一等,管好自已,才能创造更加和谐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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