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在索赔中有调解的事宜,双方要是在交警的协助下调解,那么是最好的方式,不过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时效是多久?本站来详细的讲解一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由此可知,公安交管部门需要在调解期限的第一天开始调解,并在之后的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那么调解期限的第一天是如何确定的呢?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财产损失之日起。
同一宗交通事故可能造成2人以上的伤亡,由于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各不相同,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与死者办理丧葬事宜结束的时间也不相同,造成各方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的起始时间各不相同。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组织调解呢?公安交管部门就应当根据各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别组织调解。
所以说这回大家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有了一知半解,不过如果想要具备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那么还是要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