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旅行的过程中旅客食物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外出旅游就餐注意事项是我们外出旅游要了解的知识。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那么旅途中在餐馆就餐食物中毒如何索赔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旅游饮食安全小知识。
当跟团出游遇到食物中毒的情况,承担责任的一方是游客本身还是旅行社,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条款中第三条第2条:在被保险人(即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活动中发生旅游者食物中毒事件的,属于赔偿范围。
旅责险统保示范产品条款中食物中毒的释义为“指卫生监管部门出具的食物中毒事故证明,或有救治医院证明属于食物中毒的事故;或一次性肠胃不适人数达到3人(含)以上、症状体征相同、医院诊断相同、治疗手段相同,且没有证据表明为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
食物中毒保险理赔原则上要求要有卫生监管部门或救治医院出具的证明。但根据行业规定,此类事件报送给卫生监管部门的主体是固定的,只能是医院诊断后才能上报,个人、旅行社报案,卫生监管部门是不受理的,且在实践中很多医院反映没有这个义务,不愿意报案,所以旅行社要拿到这些证明困难度是比较大的,就算拿到时间也比较长。针对这点,统保示范项目条款释义中增加了一次性肠胃不适人数达到3人(含)以上这种情形,明确如找不到责任方,统保示范项目负责赔偿。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旅途中在餐馆就餐食物中毒如何索赔。希望大家在外出旅游遇到类似的情况的时候能够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