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商家虚假优惠折价的促销行为,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解释意见明确规定,抬价打折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该《规定》以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那么到底消费者要怎样识别虚构原价欺诈的行为呢?还有怎样防范价格欺诈,小编将通过本站给大家做一下简单介绍。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属于价格欺诈。那么,何为虚构“原价”呢?如何理解“原价”含义。打折要以原价作为基准价来进行,法律意义上商品的“原价”是建立在实际的销售基础上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如果前7日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作为原价。否则,就构成“虚构原价”,属于价格欺诈。本案中,某品牌店在打折前7日的销售价格为1699元和699元,就应当在此价格基准上进行打折,否则,即是虚构原价,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小编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如火热识别虚构原价欺诈的行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重查看相关标示,如查看海报标价与现场标价是否一致。购物结算后,要注意核对结算价与现场标价签所标价格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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