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的传销早已升级换代。借助网络销售平台,通过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发展下线谋取利益,只是网络传销中常见的一种。除此之外,披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女性创业、基金投资等外衣的网络传销也层出不穷,云在指尖是什么呢?近期“云在指尖”在微信上流传地很火,它给出的盈利模式非常吸引人,当一个人分享给下级并让其消费满128以上时,便可以拿到40%的利润,下级分享给他的下级并让其消费时,便又可拿到10%的利润,一共到八级都可以拿到利润,人人如此,其实云在指尖属于网络传销,单个人涉案金额小,一般就几百到几千,受害者清醒之后也只能哑巴有苦说不出,自认倒霉,还有国家在网络相关法律滞后,反传销相关法律滞后。实质就是传销,就是违法反道德,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云在指尖的模式是不是传销吧?
当然了,2016年9月,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云在指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从事传销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万元、并处150万元的罚款。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看来,近年来涌现出的新型传销模式,多使用了一些创新的理念,对传销进行包装,隐蔽性强,让人难以认清其本质。但是无论网络传销以何种美妙的名头出现,手法如何变异,其关键特征是不变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一般认为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即“拉人头”;二是直接或变相收取“人头费”或“资格费”;三是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即团队计酬。有专家认为,以这三个特征来衡量,判断“云在指尖”等网络商城的性质并不困难。
“传统传销手段与网络功能的整合,使得新型传销具有跨时空、蔓延迅速、管理手段更先进、作案更隐蔽、规模更庞大、资金结算更便捷等特征,而与此同时,我国在治理网络传销的立法、执法等方面相对滞后。”李欲晓建议,一是加强立法,明确网络传销的定义;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治理机制,切实提高网络传销发现、取证、破案能力。
“媒体上对传销的报道,多是报道公安机关是如何捣毁传销窝点的,而对传销组织是如何骗人的报道得很少。现在很多人对传销的认识还停留在‘洗脑’、控制人身自由的阶段,殊不知传销模式早已日新月异。”民间反传销人士徐果表示,有关部门应该与时俱进,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典型案例,摆事实、讲道理,揭开各类新式传销的真面目,传播反传销知识,筑牢防范传销的社会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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