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参加朝阳团审议,他在发言中表示,治理北京大气污染要有一股狠劲儿,他已经和中央签署了责任状,即将落实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治理污染。完不成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他将“提头来见”。据悉北京激昂拿出几千亿的资金来治理雾霾,而且北京市长还拿出中央领导跟他开玩笑的话来表明此次治理雾霾的决心,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此次治理雾霾的决心是非常大的。
雾霾,这个之前很少听说的环境污染现象,如今却成了一种常态天气。并且由原来的“北京专属”已经发展到了全国各地都出现雾霾天气,有的地方例如石家庄等地的污染程度甚至比北京还厉害。雾霾之痛,成了全国人民的痛,如何治理雾霾也就成为当前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议题。
虽然治理雾霾要求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必须拿出治理不好就要“提头来见”决心,但是雾霾治理要真正见成效,还得必须有让“提头来见”的决心坚实生根的土壤,这个土壤就是政府部门必须拿出切实有效的治理雾霾的措施来,不能眼光老盯着私家车限行上,而要把治理雾霾的矛头对准一些真正的污染大户——北京市周边的化工企业、钢铁企业以及各种其他污染,并且要采取逐级考核量化的方式,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把治理雾霾的考核结果和当地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实在治理雾霾的问题上,之所以地方政府一直没有拿出大决心,还是和地方的发展利益和环境保护之间这对难解的矛盾有关。在很多地方一把手的眼里,无论是河水别污染还是空气中有雾霾,这都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代价”,不然就没法招商引资,促进地方GDP的增速和发展。
这种唯“GDP中心论”在地方很多一把手的观念中还是很有市场的,因为这种招来大型能源企业,在短时间内快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经验”已经深深烙印在一些领导的发展观里,而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天平上,他们总是会不自觉的倾向于先把经济发展起来再保护环境的思维怪圈,殊不知,即使经济发展起来了,如果老百姓连呼吸新鲜口气都成了奢望,那这样的发展又有什么意义?而且,为改善和治理环境所投入的成本,可能都能赶得上破坏环境发展经济所获得的益处。
其实对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以及相关制度设计,我们都不缺,大部分领导干部也都认识的比较透彻,关键是我们缺乏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落实,总是在敬畏保护环境的相关法律上打折扣,这才是治理雾霾最大的障碍。走出这个怪圈,还是先要从敬畏法律、加强领导干部考核着手,至于“提头来见”的表述,我们就权当是一种决心的表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