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的特殊性,相信大家对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这个问题一定很好奇。其实,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权力之一,应该可以跟房子一样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去世后,亲人可以依法依规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下面本站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土地继承纠纷的法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
③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
④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四、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财产继承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与我国一般财产继承基本一致。完全可以适用我国《继承法》。所不同的地方在于: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权利继承而不是实物继承;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不动产的继承,因此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注册登记手续方能最终产生法律效力;
(3)对不能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由两个以上的继承人所共有或由一人拥有,而不能分割成几个权利;但对未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应该给予物质补偿。
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也是非常棘手的事情,那么土地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下期本站会为大家介绍解决的方法,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