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用上访,推动促进了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大批经年累月的上访案件得到解决,就是一大批错案、瑕疵案得到依法纠正,以及办案中的不良作风得以情感弥合,这对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是一个很大的促进。那么,信访维权有哪些流程呢?下面,就让本站小编来告诉您吧!
百姓上访流程
上访人
初访受理单位:镇、街道、上访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上访问题发生地的党委、政府及其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职能部门。
初访处理完毕后,初访受理单位应在5日内向上访人出具《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
初访受理
1、上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办理单位要至少协调处理三次以上,方可出具《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
2、上访人可自收到《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初访受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申请复查处理或信访听证。
复查结束后,复查受理单位应在10日内向上访人出具《信访问题复查意见书》,并送达初访受理单位。
复查受理单位:初访受理单位的上一级主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
复查受理
1、上访人对复查意见仍不服的,办理单位要至少协调处理三次以上或召开信访听证会后,方可出具《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
2、上访人可自收到《信访问题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政府申请复核处理或信访听证。
复核结束后,复核受理单位原则上应在15日内向上访人出具《信访问题复核意见书》并送达复查受理单位,由复查受理单位告知上访人并负责落实复核意见。
复核受理
复核受理单位:复查受理单位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上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