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劳动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为数不少的用人单位仍倾向于急功近利的用人方式,而另一方面,劳动者维权意识越来越高涨,导致劳动关系目前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那么,被单位开除和主动辞职有什么不同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被单位开除和主动辞职的不同:
1、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
2、 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
3、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
4、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这也是辞退与辞职的主要区别之一。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被单位开除和主动辞职有什么不同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辞退维权,遭公司辞退该如何维权及劳动维权安全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