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物价的不断攀升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市民应对的方法也层出不穷,有不少人打起“利用公共绿地种菜”的如意算盘,将花坛、绿化带这些公共区域据为己有,在上面种蔬菜,像玩“开心农场”一样,自己种菜,自给自足。他们千方百计利用小区空地或绿地,开辟私家菜园。那么,小区绿地的所有权是业主吗?
而且,不少居民认为他们对小区公共绿地进行“开发”理所应当。居民陈先生表示:“小区公共绿地就是我们这些住一楼的人在用,我们既然能用,公共绿地的所有权肯定是我们自己的了。而且,我们占了又不是白占,会想办法好好利用的。这位居民的说法是否正确呢?
本站小编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园区规划内的绿地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属于任何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对于违规占用绿地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整改并恢复原貌。对于不予恢复的,物业公司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解决,对情节较严重的物业公司将向所属区域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私自占用绿地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全体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应依法要求国家行政机关解决。物业公司的确应该在业主私建绿地初期予以制止,但制止不成,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也无济于事。此类事件,还是需要监察部门出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
由此可见,小区绿地的所有权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并不属于个人。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带来小区绿地的种植养护与管理措施这部分社区环境安全小知识,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