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具体实施细则是国家四部委下发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不少省区市在地方的实施办法(条例)中对设置防空设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小区人防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
小编了解到住宅人防建设面积有以下要求 :
1、 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 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9层(含)以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上居民住宅按地面建筑面积4%修建 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3、新建9层(含)以下除居民住宅以外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3%修建6级(含)以 上防空地下室。
建筑人防,以人民防空工程为必要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统称。多以地下车库为主要体现形式,内部设置人防门、封堵门、照明、通风、给排水、通讯网络等战时掩体所需硬件。
另外,人防面积计算有以下规定:
1、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按照“满堂红”修建防空地下室;
2、按照“满堂红”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计算方法:
(1)首层建筑面积与标准层一致的,按照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2)裙楼建筑:
①标准层按照投影面积计算防空地下室面积;
②非标准层竖向分割标准层投影面积后的所有层累加总面积的4%(非海口、三亚地区按2%)计算防空地下室面积;
③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合计=①+②。
(3)首层为架空层的建筑按照标准层投影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以上就是小区人防的确定方法,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参考作用,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介绍社区避难设施建造与使用,欢迎来本站关注这部分社区环境安全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