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权是人按其本质在一个社会和国家中享有的维持自身生命的最基本权利,是在一个社会和国家中人的生命不受非法损害和剥夺以及为维持人的生存所必需的生活条件不受任意侵害的权利。那么生存权与生命权的区别是什么呢?中国公民个人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生存权是人们维护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而生命权主要是指人的生命自然地存在于世界上而不受非法剥夺的权利。二者的权利性质明显不同,生命权是一项消极权利,强调的是国家消极不为,不得非法剥夺人的生命,故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通常将生命权与死刑的废除放在一起规定。
当然,二者也有密切的联系。生命权是生存权的前提,没有生命权,生存权不可能存在,也没有意义;同时,生存权是生命权延续的保障,没有生存权的保障,即使人的生命不被国家非法剥夺,也可能饿死或冻死。
如前面所述,生存权是指相当生活水准权,包括食物权、衣着权、住房权等。而社会保障权则通常被视为是一种公民因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等情况而面临生活困难时要求国家或社会予以物质帮助的权利。显然,生存权与社会保障权密切相关。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生存权与生命权的区别是什么。相信通过我们的介绍大家对生存权一定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