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保护的客体是作者创作的作品以及作品延伸出来的其它权利和利益,不受他人的侵犯,那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什么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著作权保护作者的作品和利益不受他人侵犯,主要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财产权利的使用权主要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第二,著作权人也可以许可他人来使用自己产品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权利,即许可使用权,并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相关的报酬。
第三,著作权人也可以把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并以此获取一定的报酬,值得注意的事,著作权人只可能转让作品的使用权,不可转让著作权的人身权利。
第四,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还包括获得报酬权,即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者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通常来讲,获得报酬权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者转让权中派生出来的财产权,是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者转让权必然包含的内容,但获得报酬权有时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并非完全属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者转让权的附属权利,而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报酬,可按照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著作权的财产权主要包括作品的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以及获得报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