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损人民币是违法的,所以我们要爱护人民币。那么故意损毁人民币违反哪条法律?今天本站小编和您谈一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损毁、仿制、买卖、随意使用人民币图样,以及“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这“其他损害”就包括“利用人民币进行商业装饰,制作商业广告,制作工艺品、商品”等行为。如故意损毁人民币,属于不尊重人民币的行为,影响了人民币的形象,违反了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如有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
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
一、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
二、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
三、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
四、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
五、熔炼硬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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