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专利,主要指的是用劣质的产品冠上专利的标识以欺诈消费者或者冒充他人的专利行欺诈的行为,它就是违法的行为,那么,冒充专利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不同种类的专利权如何维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冒充专利,主要是指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第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和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第三,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冒充专利,除了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以外,还应责任行政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无违法所得,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