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虽然有法律的保护,但是权利人在寻求法律救济时,也必须要对侵权人的侵害行为做一个总体的概括,才能让法律来认定侵权事实,那么,侵害名誉权常见问题有哪些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侵害名誉权通常以造成权利人社会评价降低为前提,如果只是权利人主观上认定自己的名誉感受损,那么就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第二,如果侵权人侵犯的是从事经营的法、非法人的组织以及个人的名誉,那么可能侵害的不是名誉权,而构成了不正当的竞争形态。
第三,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那么权利人受到的不止是名誉上的损害,同时还被侵犯了隐私权。
第四,因新闻报道或者书刊文章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而报道的事实虽然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第五,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人物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则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例如电影或者电视剧开播,一般都会标注,此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的确是以某人的原型作为题材进行电视构造,那么也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从以上五点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名誉权,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从侵权的行为上来认定是否属于侵权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