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犯的民事案件,在提交法庭时,我们通常要把证据一并上并,让法庭以此来判断名誉侵犯是否成立,是否有开庭的需要,那么,名誉侵权需要哪些证据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侵权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以什么样的方式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因为法庭是个专业并且庄严的地方,所以语言一定要简洁明了,最好可以请代理律师代为陈述发生的侵权事件。
第二,自己的名誉权被侵权人侵害后,造成了多大范围内的不良影响或者产生多少不良影响,例如因为关系破裂,双方对骂,而对方在骂战过程中屡次辱骂你,虽然他也承认辱骂你,但是如果只是在两个人的场合,那么只能算是一种侮辱,并不能直接显示你的名誉受到损害,因为并没有第三个人听到,也就没有扩散的可能,所以提交给法庭的证据不止是要对方辱骂你的录音证据,还必须要辅以第三人的证言,或者多位旁人的证言,才能够让法庭受理这起诉讼案件。
第三,权利人的名誉被侵害,应当根据权利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例如因为某新闻报道的失实,导致新闻主人公的名誉受到损害,这里指出因为新闻报道的失实才导致他人名誉受损,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名誉侵权的损害事实成立。
第四,名誉侵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为原告是诉讼,所以具体选择哪一个法院起诉,由原告来选择。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想要让法庭受理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必须要提供充足的证据。